招聘范圍
(一)在校期間為非在職的2024年國內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隊院校畢業生)。考生應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均為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
京外生源報考京內單位必須符合人社部辦理進京落戶政策規定的條件,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戶口的學生,不含來京院校就讀將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的學生。
(二)經國家認可的國(境)外留學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能夠證明本人留學身份和經歷的相關證明材料,非北京戶籍留學回國人員報考在京單位崗位須符合辦理進京落戶政策規定的條件。部分在京單位的招聘崗位因受進京落戶指標限制,本次不招收非北京生源戶籍留學回國人員。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或技能條件;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或招聘單位駐地關于接收非本地生源畢業生的有關規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黨籍、公職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