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流程安排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以《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單位報名截止時間為準。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按照《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單位具體要求,將報名表(見附件2)等相關材料以郵件形式發送至招聘單位郵箱。每名應聘人員可同時報考多個單位,每個單位只能報考1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人事部門根據招聘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資格及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各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等形式通知筆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各招聘單位分別組織實施,考試成績計算方式及合格線按照《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單位的要求分別執行。
1.筆試:筆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政策理論水平、崗位相關基本知識、綜合分析能力等。
筆試開考比例按照《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單位的要求分別執行,未達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應達到《崗位信息表》中各單位設定的筆試成績合格線,才有資格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專業素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
各招聘單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單位對筆試合格線和面試比例的要求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組織面試。如有應聘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范圍內,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如有應聘人員在面試開始前24小時內放棄,可以不再遞補)。面試有關事宜由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未進入面試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對于設定了面試成績或綜合成績合格線的單位,應聘人員成績應達到相應合格線,才有資格進入考察和體檢環節。
(四)考察和體檢
1.考察:各招聘單位按照各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在面試、綜合成績符合招聘單位相關要求的應聘人員范圍內,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開展考察工作。各單位人事部門對考察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其人事檔案進行審核。
2.體檢:各招聘單位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考察人選進行體檢。
考察人選自愿放棄、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候選人空缺,在考試成績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應聘人員范圍內,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分數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入考察和體檢環節。未進入考察和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一般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體檢結果,各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選,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福利待遇及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認真填寫報名表,注意按時限要求及時報名,過期不再受理,應聘過程中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二)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和信息詳細、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