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北京門頭溝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93人)》已于2023年8月24日發布,本次門頭溝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3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落戶時間截至公告發布之日);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條件
1.招聘范圍為“應屆畢業生”的崗位,報考人員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按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2023年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無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畢業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可參照應屆畢業生報考;
3.招聘范圍為“不限”的崗位,限北京戶籍社會人員和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報考;
4.北京戶籍社會人員和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報名人員年齡計算方法:“25歲及以下”指1997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30歲及以下”指1992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35歲及以下”指1987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
5.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能等級證書(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基層工作年限或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公告發布之日)等;
6.專業要求參照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執行,對于專業(學科)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學科(專業)和境外留學專業,報考人員需及時與招聘單位溝通聯系,說明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招聘單位將根據崗位專業需求進行審核;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8.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9.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3下半年北京門頭溝區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