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東城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97人)》已于2023年5月16日發布,本次東城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招聘崗位表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如,招聘崗位表中要求僅限本科學歷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四)招聘崗位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的,限于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學校,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且符合招聘條件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含2021年、2022年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其中,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僅限報考生源地不限的應屆畢業生崗位,相關條件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京人社畢發〔2021〕22號)的各項要求。
(五)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國內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且符合報考崗位條件、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京籍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六)招聘崗位面向社會人員的,限于截止報名時間,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及檔案關系在北京。
(七)報考年齡限于18周歲以上,其中,年齡要求在25歲及以下的應為199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30歲及以下的應為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35歲及以下的應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八)專業分類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oe.gov.cn/)公布的本科及研究生專業(學科)目錄。對于專業(學科)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專業(學科)和國(境)外留學專業,考生需及時與招聘單位溝通聯系,說明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招聘單位將根據崗位專業需求進行審核。
(九)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十)報考人員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以及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3年北京市東城區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業單位 招聘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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