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考崗位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綜合工作人員(9人)
02 崗位職責
1、接受各派駐部門的委托,代表該部門履行政務服務事項的咨詢、接件、受理、告知、送達等職責,及時跟進辦理進度;
2、在辦事人提出需求時,指導辦事人使用智能終端設備完成其所需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
3、依據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及辦事指南要求,為服務對象提供指導服務,按照受理標準審查服務對象提交的資料,對符合受理標準的,提供受理服務;對不符合要求或缺少資料的,告知服務對象補齊補正;
4、承擔對政務服務事項的咨詢、引導和幫辦導辦工作,落實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等工作要求;
5、負責政務服務中心相關事項申報材料和辦理結果文書的整理、存放、流轉、運送等工作;
6、按照利企便民原則,結合窗口工作實際,及時總結各審批部門經驗,發現問題,提出改進不足、推進信息共享、優化審批流程和提高服務效率的意見建議;
7、完成其他交辦的任務。
03 錄用條件和崗位要求
錄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本市常住人口;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奉獻精神;
4、有志于投身政務服務事業,擁有為企業群眾服務的情懷;
5、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沒有被開除公職的記錄。
崗位要求:
1、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政務服務工作經驗、具備一定外語基礎可優先考慮;
4、身體健康、品貌端莊,普通話標準,工作積極主動,具備較好的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較強;
5、性格開朗,善于接受新鮮事物,具備較好的學習能力和抗壓能力,具備較好的服務意識、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6、愿意服從崗位安排以及崗位調整、調動。
04 勞動關系
獲聘人員將與北京外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派往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工作。
05 工作時間及地點
工作時間:工作日8:30-17:30 周六9:00-13:00(輪值);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由于政府工作特殊性,如遇工作任務,周末或法定節假日可能加班。
工作地點: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務服務中心
06 薪酬福利
薪酬:稅前6000-8000元/月,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
福利:五險一金、帶薪年假、雇主責任險、節日福利
07 簡歷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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