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0日訊:應急管理部機關服務中心是應急管理部所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部機關的各項后勤服務和保障工作,受委托承擔部機關的部分行政事務性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現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各招聘崗位信息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四)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位學歷或技能要求;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適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具體詳見崗位信息表;
(七)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此前的公開招聘和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
(一)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可登錄“應急管理部機關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平臺”(網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bj/05memosc/)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所有報考信息一經提交不得修改。應聘人員應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如應聘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等親屬關系的人員在我單位任職或擔任應急管理部機關處長及以上領導干部和部所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必須如實填寫。若有瞞報,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名日期為2021年6月10日上午9時—2021年6月23日下午16時。
(二)資格初審。報名開始后,用人單位根據發布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資格審核。
(三)崗位確認或取消。報名截止后,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未達到3:1比例的崗位,核減崗位招聘數量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打印準考證。7月1日上午10時起,進入筆試的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平臺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信息為準。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應聘人員一律不得參加考試。筆試包括綜合測試和專業測試,綜合測試主要測查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基本素質和應急管理相關知識;專業測試主要測查從事擬聘崗位應當具備的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綜合測試和專業測試各占50分,合計滿分100分,及格分值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一周左右公布,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網站平臺查詢。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方可具備面試備選資格。
(二)面試。
1.面試主要測查擬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滿分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和參加面試人選與擬聘人員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因個人原因明確表示不參加面試的,可按照該崗位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面試公告在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站發布,進入面試人員,我單位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本人,未進入面試者不再另行通知。
3.參加面試人員應于面試開始前半小時報到并進行資格復審。報到時持本人畢業證及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戶口本、個人簡歷相關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參加面試。
4.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時,以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為準。
五、考察和體檢
考生面試成績達到當日所有面試人員平均分以上方可具備進入考察和體檢資格。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2: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未達到比例的,以實際進入考察、體檢人選為準。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標準執行。考察內容主要為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行、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審核人事檔案,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被列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出現考察和體檢不合格情況或者考生本人自愿放棄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人選,或者研究取消該崗位公開招聘。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及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政治部備案同意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項
(一)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機關服務中心領導班子成員或用人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我單位上述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二)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本次公開招聘,通過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綜合考量應聘人員與崗位匹配程度決定是否聘用,我單位保留取消或核減招聘崗位的權利,招聘信息解釋權歸我單位所有。
(四)本次公開招聘將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有關事項,請應聘人員確保在報名時提供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如聯系方式有變化,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未進入下一環節的應聘人員,將不再告知。
聯系電話:010-64463756、010-64463398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21號,郵編:100713
監督電話:010—6446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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