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19日訊: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中央統戰部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度擬公開招聘14名應屆高校畢業生,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公開招聘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共6個單位:
1.中央統戰部機關服務中心(中央統戰部機關服務局)。負責部機關后勤服務工作,提供交通、文印、餐飲、醫療保健和物業管理等服務保障,為黨外人士提供相關服務;負責部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辦公用房、職工住房等基建項目工作;負責部機關節能、環保工作;負責部機關綠化、人口與計劃生育、人民防空、愛國衛生、交通安全委員會工作;經營和管理部機關委托的國有資產等。
2.中國統一戰線雜志社。負責《中國統一戰線》雜志編輯出版發行、新媒體維護管理及其他相關信息服務;宣傳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報道統一戰線重大決策部署、重大會議活動;總結推廣統一戰線理論創新與實踐創新成果,交流、展示地方統戰工作經驗和成效。
3.中國西藏信息中心。負責《中國西藏》雜志的編輯出版、中國西藏網的建設維護等工作,是黨和國家重要涉藏新聞宣傳機構。
4.中央統戰部信息中心。負責協調全國統戰系統信息化建設,實施和推進中央統戰部信息化和電子政務建設,管理、維護國家電子政務內網上的中央統戰部網站和互聯網站等。
5.臺灣同學學術交流中心。負責聯系有關臺灣專業人士。同時作為臺灣同學會的秘書處,承擔為該會服務的全部職責。
6.中央統戰部宗教研究中心。負責理論探索、文稿起草、調查研究、學術交流,以及涉宗教類圖書、音像資料、影視作品的審讀,主辦《宗教與世界》等內部信息刊物。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統一戰線事業;
3.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4.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誠實守信,品行端正,遵規守紀;
5.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報考人員應為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派遣時須取得報到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其中,京內生源是指入學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戶籍的考生;
8.大學本科畢業生一般不超過24周歲,即1996年2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27周歲,即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9.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具體詳見《中央統戰部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度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1.報名。有意報考者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至2021年2月28日下午17:00期間,按要求填寫《中央統戰部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度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提交到指定報名郵箱。郵件主題格式為:“報名崗位+姓名+畢業院校+專業+學歷”。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多報者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2.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在筆試開始前視情況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中央統戰部門戶網站公布。崗位取消后,報考該崗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但須符合新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
3.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時間、地點將在中央統戰部門戶網發布,請及時關注。
4.面試和專業考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每個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實際人數;低于3:1的,取消該招聘崗位)確定參加專業考試、面試人員。如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5.考察和體檢。按筆試、面試(含專業考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組織專業考試的,專業考試占面試總成績的40%),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2:1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對象。考察將全面了解考察對象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查閱人事檔案,并對考察對象有關材料進行復審。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招考單位承擔。
考察結束后,綜合筆試、面試、專業考試、考察、體檢的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6.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信息發布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簽定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辦理進京落戶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1.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聯系方式,并務必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有關信息將及時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中央統戰部和有關單位網站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2.公開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10-58335274、58335334(工作日期間);監督電話:010-58335644。
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考生報名信息請務必認真完整填寫,確保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或隱瞞關鍵信息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后續資格。
本公告由中央統戰部干部局負責解釋。
中央統戰部直屬事業單位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xls
中央統戰部干部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