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訊:根據工作需要,藥審中心公開招聘編制內財務人員1人,具體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錄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行。
(三)工作態度積極,愛崗敬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和開拓創新精神。
(四)關心藥品監管事業發展,有志服務藥品審評相關工作。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專業要求或技術條件等要求,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英語水平。
(六)具備與崗位職責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實踐經驗。
(七)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八)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九)應聘者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十)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編制內財務人員1名。崗位職責和要求詳見《藥審中心2019年公開招聘編制內財務人員信息表》。
四、人員待遇
本次招聘為事業編制內人員,工作地點在北京,按國家公職人員管理,簽訂聘用合同。按照國家政策執行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薪酬約15-25萬元/年,具體根據個人情況、應聘崗位以及績效完成情況核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請應聘人員登陸www.cde.org.cn“2019年度公開招聘”欄目,實名制填報個人信息及簡歷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和《防范利益沖突與回避制度聲明》。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22日17:00。
(二)資格審查
按照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核,按照符合資格條件的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以上方可組織考試。
(三)考試
考試一般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請關注中心網站,將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一般采取個人信息調查、工作能力調研、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結果符合要求方可錄用。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方可錄用。
(六)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經中心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
(七)公示
在中心網站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職稱、畢業院校、專業、工作經歷、任職情況等信息,以及承諾遵守《國家藥監局工作人員防范利益沖突十條禁令實施手冊》和《藥審中心防范利益沖突若干規定》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入職手續
公示無異議者,辦理入職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專業目錄主要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國家公務與考試專業科目分類對照表》等。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國家藥監局和直屬單位處級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內的處級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三)涉及利益沖突情況按照國家局和中心有關規定執行,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四)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嚴格遵守考試相關紀律,如有違反政策法規、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五)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中心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及考試結果。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六)應聘人員應當配合中心完成政審工作,如因個人及所在單位原因導致政審無法在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的,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七)應聘人員入職時須已獲得相應資格,同時提交離職證明,因個人或單位原因無法提交證明的,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八)咨詢方式
2.聯系方式:010-85243363、85243826(周一至周五9:00~17:00)
3.監督電話:010-8524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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