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京建法〔2011〕25號)、《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復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發〔2021〕8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現將剩余房源面向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區輪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方式進行配租,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況
本次配租共涉及15個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屬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產權項目6個,燕房投資項目9個,可配租房源795套,其中:大套型236套、中套型213套、小套型346套。
序號
|
產權單位
|
項目名稱
|
剩余
|
大套型
|
中套型
|
小套型
|
租金
|
|||
小計(套)
|
面積區間(㎡)
|
小計(套)
|
面積區間(㎡)
|
小計(套)
|
面積區間(㎡)
|
|||||
1
|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
富禧良嘉園
|
8
|
0
|
——
|
4
|
50.94-51.7
|
4
|
39.45-42.75
|
32
|
2
|
樂活雅苑
|
79
|
79
|
58.19-59.93
|
0
|
——
|
0
|
——
|
20
|
|
3
|
領峰四季園
|
68
|
16
|
59.95-61.34
|
0
|
——
|
52
|
41.09-41.68
|
33
|
|
4
|
漫緹家園
|
21
|
11
|
56.99–57.37
|
3
|
53.24–53.94
|
7
|
40.79-41.53
|
20
|
|
5
|
燕保·大學城家園
|
9
|
3
|
59.4-59.74
|
1
|
56.06
|
5
|
32.62-43.12
|
33
|
|
6
|
燕保·阜盛家園
|
203
|
0
|
——
|
27
|
50.57–55
|
176
|
38.44-42.69
|
33
|
|
7
|
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青春天著(一居)
|
1
|
0
|
——
|
1
|
56.9
|
0
|
——
|
36
|
8
|
紫欣苑
|
132
|
6
|
66.13-70.13
|
26
|
49.42-53.21
|
100
|
36.01–39.99
|
22
|
|
9
|
櫧榆樹
|
5
|
0
|
——
|
4
|
52.67-52.95
|
1
|
39.17
|
13.5
|
|
10
|
天資華府(一居)
|
61
|
61
|
58.7-59.74
|
0
|
——
|
0
|
——
|
38
|
|
11
|
清苑嘉園(一居)
|
37
|
37
|
59.2-59.99
|
0
|
——
|
0
|
——
|
36
|
|
12
|
銘品嘉苑(一居)
|
16
|
16
|
70.6-70.65
|
0
|
——
|
0
|
——
|
35
|
|
13
|
安盛家園(一居)
|
140
|
0
|
——
|
140
|
54.44-55.67
|
0
|
——
|
36
|
|
14
|
圣水嘉名
|
14
|
7
|
55.21-55.29
|
7
|
44.17-47.89
|
0
|
——
|
14
|
|
15
|
佳和家苑
|
1
|
0
|
——
|
0
|
——
|
1
|
33.25
|
27
|
|
合計
|
795
|
236
|
——
|
213
|
——
|
346
|
——
|
—— |
在配租過程中如有新騰退等原因產生的房源將一并納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戶型以實際交付入住房屋戶型為準,面積和租金價格最終以申請家庭與產權單位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二、意向登記
(一)配租對象
2024年11月3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區輪候家庭。
重點說明:
1.非本次配租對象家庭登記無效。
2.已經簽約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項目的家庭,不得重復參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記。
3.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婚姻、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已超出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標準的,不得進行意向登記。
4.資格限制家庭登記無效。
(二)登記時間
2024年11月4日上午10:00 至11月6日下午17:00(3天)
登記結果僅針對本次配租工作,登記時間截止登記系統將自動關閉。
(三)登記方式
本次意向登記工作,采取網絡登記的方式。申請家庭可采取以下兩種登記方式:
1.自行登記:申請家庭自行登錄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bphc.com.cn/),點擊“多元業務—公共租賃住房—業務辦理—開展房山區2024年公共租賃住房剩余房源快速配租登記—點擊查看—去登記—立即登記”按鈕進入登記系統界面,并按照相應提示進行操作。(快速配租系統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快速配租登記用戶操作手冊.docx
2.協助登記:對于不熟悉電腦操作或網絡辦理意向登記存在困難的家庭,也可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備案通知單原件到原申請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員協助進行網絡登記。
特別提示:
1.此次登記通過系統自動采集家庭資格信息,如申請家庭資格正在變更或正在進行其他住保業務可能無法正常注冊登記。如滿足上述條件的家庭不能注冊或注冊成功后系統顯示家庭信息和實際不相符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攜帶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備案通知單原件,到原申請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員協助進行網絡登記。
2.如不清楚備案編號的家庭可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http://zjw.beijing.gov.cn/),點擊首頁里的“保障房搖號結果”—審核分配里的“備案結果查詢”輸入主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選擇“房山區”進行查詢或申請人到原申請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窗口查詢。
(四)登記原則
登記家庭應在保障性住房備案資格規定的配租套型標準內選擇唯一套型(如大套型、中套型、小套型)進行意向登記。保障性住房規定的配租套型標準為:
家庭人口
|
家庭構成
|
配租套型
|
1人
|
單身(包括未婚、離異、喪偶)
|
宿舍、單居或小套型
|
2人
|
夫妻及子女未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
|
單居、小或中套型
|
子女年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
|
中或大套型
|
|
3人以上
|
夫妻及子女 |
此次意向登記不針對指定項目進行登記,不允許升檔、降檔登記。一經登記,即視為申請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記套型的登記結果在上述項目中選租對應套型的房源。
(五)分組及排序規則
1.分組規則
本次配租將登記家庭分為兩組,分別為優先組、普通組家庭。具體如下:
優先組家庭:2024年11月3日(含)前已按照“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通過市級備案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以GLH或GX形式開頭的備案號)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區優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鎮低保家庭(含分散供養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家庭、重度殘疾家庭、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家庭、見義勇為家庭、成年孤兒家庭、消防救援人員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原“三房”輪候家庭、60周歲(含)以上老人家庭、優撫對象(含復轉軍人、復員軍人)家庭、2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其中城鎮低保家庭(含分散供養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網絡登記后,還須于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期間前往戶籍所在街道(地區)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含分散供養),或有效期內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進行線下確認,逾期未提交相關證件或提交證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納入優先組家庭。
普通組家庭:2024年11月3日(含)前已按照“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通過市級備案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以GLH或GX形式開頭的備案號)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區非優先配租家庭。
2.排序規則
以上各組家庭按下列規則排序:
(1)備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備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備案年份、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記時間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記時間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六)意向登記及選房順序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選房順序,將于登記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三、選房安排
(一)產權單位(運營單位)將根據北京市相關政策組織選房,選房時間另行通知。
(二)產權單位(運營單位)將依據公示的最終選房順序開展選房工作。
(三)選房時按照優先組大套型、普通組大套型;優先組中套型、普通組中套型;優先組小套型、普通組小套型次序依次選房。
(四)選房工作結束后,本次選房順序號自動失效。
特別提示: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況下,登記配租套型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檔選擇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況下,登記配租套型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檔選擇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檔選房(例如:登記配租套型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檔選擇大套型房源),亦不能降檔選房(例如:登記配租套型為中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檔選擇小套型房源)。
四、資格復核及入住辦理
本次配租項目在簽約入住前,將由房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輪候期超過一年的選房家庭開展資格復核。未按規定時限參加復核或資格復核未通過的家庭,此次選房視為無效,產權單位不予為其辦理入住手續。資格復核通知請關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產權單位(運營單位)按項目分批次為通過資格復核且應配租套型符合選房原則的家庭安排辦理入住手續。(例如:某小或中套型備案資格家庭,在意向登記中選擇中套型登記,在選房現場升檔選擇大套型房屋,經過資格復核后,備案資格變更為宿舍、單身或小套型,則該家庭不符合選房配租原則,此次選房視為無效,產權單位(運營單位)將不予為其辦理入住。)
申請家庭在入住后需要調換調整房屋的,只能在備案資格應配租套型范圍內選擇房屋進行。(例如:單身小套型家庭升檔入住中套型房屋后提出房屋調換調整的,只能調換調整到小套型房屋)。
特別提示:
根據《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復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發〔2021〕8號)文件第四(二)條規定,家庭放棄選房或簽約累計兩次的,一年內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滿后,經該家庭申請,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復核程序對該家庭進行資格復核,經復核仍然符合條件的,可再次納入配租范圍。公租房備案家庭再次累計兩次放棄選房或簽約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三年內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補貼
(一)承租公租房的申請家庭,按照公租房項目租金標準及有關政策繳納租金。獲得公租房租金補貼資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額交納租金,后按月發放租金補貼。
(二)承租家庭符合《關于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號)所規定的條件的,可以申請租金補貼。申請租金補貼的家庭,可向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三)公租房租金補貼建筑面積上限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積超過補貼面積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實際承租建筑面積取值。如家庭選定公租房建筑面積為83平方米,則超出部分(23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補貼。
六、市場租房補貼
公共租賃住房備案家庭輪候期間,符合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可申請通過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
(一)市場租房補貼標準
(二)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市場租房補貼:
1.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凈值76萬元及以下。
特別提示:保障家庭不得在享受市場租房補貼的同時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七、其他
北京市房山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負責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釋和資格復核工作,產權單位(運營單位)負責本次選房及入住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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