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份額比例的確定
根據《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17〕16號)的規定,該項目產權份額的確定情況如下:
(一)共有份額比例確定原則
該項目的房屋產權由購房人與政府按份額共有,確定原則按照《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17〕16號)第十八、十九條執行,其中政府產權份額由北京市門頭溝區保障房建設投資管理公司代持有。
(二)共有份額比例評估及確定結果
該項目申購前,北京市門頭溝區保障房建設投資管理公司已經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完成對購房人與政府共有份額比例的評估,根據《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17〕16號)及評估報告,該項目單套住房的購房人產權份額比例為85%,北京市門頭溝區保障房建設投資管理公司(政府產權份額代持機構)持有剩余15%份額。
舉例:若購房家庭選擇了一套建筑面積為80㎡,銷售價格為29500元/㎡的房屋,則該家庭需支付的購房款為80㎡×29500元/㎡=2360000元,該家庭所占該套房屋產權份額比例為85%。
金河嘉苑項目電話: 010-80715666 “能源谷”咨詢電話: 010-81905801 “生命谷”咨詢電話: 010-61702368 “沙河高教園”咨詢電話:010-60769507 監督電話 : 010-69745455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