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目紅線內不利因素
本項目紅線內不利因素指建筑區劃內存在或規劃有以下設施、設備、用地,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引起的氣味、污染、輻射、振動、噪音、燈光等對相鄰的物業及物業使用人生活產生影響的因素。
(一)YZ00-0803-2006地塊
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2#、3#樓地下一層分別設置1處通風機房,可能存在噪音、振動等影響。
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每棟樓地下一層均設置強弱電間,可能存在振動、噪音、輻射等影響;因燃氣設計未確定,局部樓棟可能存在燃氣解壓柜明裝,具體樓棟以最終燃氣設計為準。
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1處雨水調蓄池,位于8#樓南側,排雨水時可能對相鄰住戶有噪音影響。
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4處地下非機動車庫出入口,位于4#樓東側、7#樓西側、8#東側、9#樓西側,設置2處地面非機動車停車位,位于4#樓南側,5#樓西側,可能存在光線遮擋、噪音、燈光等影響;地下非機動車停車使用可能對相應樓棟地下室入戶通道造成不利影響;物業服務單位在管理過程中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關閉部分非機動車庫出入口。
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10#及11#配套樓內設有配電室及分界室,可能存在振動、噪音、輻射、異味等影響。
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5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位于2#樓西側、4#樓東側、6#樓東側、7#樓東側、8#樓東側,可能存在異味等影響。
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人防區域,位于4#、7#、8#、9#樓地下二層區域附近。
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地下室人防區和非人防區,因人防建設需要,可能導致門廳等大小、形式、裝修標準等不一致。
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園區內設置有消防車道,非緊急情況不通車。
1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共設置有2處小區出入口,2#樓和5#樓之間為消防車出入口、車庫入口、非機動車出入口及人行出入口;2#樓和3#樓之間為消防車出入口、車庫出口及人行出入口,可能存在噪音、燈光等影響。
1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環形室外運動步道,可能會產生噪音、燈光等影響。
1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2樓西側山墻,3#樓西側山墻,4#樓東側山墻、5#樓西側山墻、6#樓東、南側外墻、7#樓東西側山墻、8#樓東側山墻、9#樓西側山墻、設有出地面風井,可能存在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2#樓北側、3#樓北側、4#樓北側、5#樓北側、7#樓北側、8#樓北側、9#樓北側設有出地面窗井,可能存在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
1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因建筑設計等原因,各樓棟地下室及地上各單元出入口、單元門形式及大堂裝修風格、大小尺寸、層高、入戶距離等存在差異,敬請知悉。
1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人防報警室位于4#樓屋面,可能存在噪音、振動等影響。
1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面存在廚房、衛生間通氣管、雨污管道等設備設施,可能存在氣味、油煙、噪音等影響。
1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住宅、配套樓的部分公區、外立面、屋面位置會安裝樓體標識(部分為發光標識)、航空指示燈、泛光照明燈具等設施,可能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1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4#樓東側、7#樓西側、9#樓西側為人防出入口;可能存在光線遮擋、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8#樓南側設有燃氣調壓柜。
18、本項目建設區劃內,空氣源熱泵場地及供暖水泵房設置于每棟住宅樓屋頂,可能存在噪聲污染及視線干擾。
1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2#樓西側、3#樓東側、B-5#樓北側距離汽車坡道較近,有噪音影響或燈光污染,汽車坡道雨棚對視線有一定影響。
2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房屋交付時設備平臺及部分空間存在管道明裝,具體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根據房屋結構、戶型的不同,房屋尺寸不同,戶內所配置的浴室柜、鏡柜、櫥柜的尺寸、樣式及柜內分隔存在差異;同戶型戶內強弱電埋線方式、插座、開關等設施設備、水電點位等設置的位置及數量可能存在差異,最終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針對成品住宅業主僅可根據現場預留的尺寸、強弱電點位、管道對應購買家具家電,業主選購家電家具時存在一定局限性。
2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景觀場地內設有草坪燈、庭院燈、高桿燈等照明燈具,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2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栽植的喬木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2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頂臨近住戶電梯設備運行時有噪音影響。
2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道路、景觀功能場地,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噪音、光線干擾等影響。
2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景墻、景觀小品、景觀構筑物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2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了滿足海綿要求的透水地坪和下凹綠地,存在配置標準降低等影響。
2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2#—5#、7#-9#住宅樓屋面設有太陽能光伏組件,面積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40%。
3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B戶型有一個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A戶型有一個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8#樓東側首層邊戶型、9#樓西側首層邊戶型分別有一個臥室位于自行車坡道與建筑組成的凹槽內。
31、本項目9#樓南側居室窗離圍墻較近,可能存在視線影響。
3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4#樓北側紅線外圍為政府所屬綠化帶,對臨近住宅的視線可能存在影響。
33、本項目所有住宅樓棟的門頭對二層住戶的視線、采光有一定影響。
3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所有住宅樓棟均有出地面窗井或人孔,有用戶體驗的影響。一層用戶窗戶前出地面的窗井有使用影響。
3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4#樓地下一層設有供暖補水泵房,可能存在噪音影響。
3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1#樓北側地下一層有消防泵房及生活水加壓泵房,可能存在噪音影響。
3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消防穩壓泵房及穩壓水箱設置于4#樓屋頂,可能存在噪音影響及視線干擾。
(二)YZ00-0803-2029地塊
1、小區出入口(包括消防車行出入口)
YZ00-0803-2029地塊共2處,分別位于9號樓東南側、7號樓北側。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
2、地下車庫出入口
分別位于7號樓北側、9號樓東側,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
3、非機動車庫出入口
位于1號樓西側、2號樓西側、8號樓西側、10號樓西側,共4處,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其中8#樓、10#樓的非機動車庫出入口對相應的山墻戶型有光線遮擋的影響。
4、便利店
位于11號樓首層,可能對臨近住戶有噪音等的不利影響。
5、物業管理用房
位于11號樓二層,可能有噪音等的不利影響。
6、圖書館、健身房
位于11#樓負一層下沉商業庭院內,共1處,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7、室外活動場地
本項目6#樓南側與9#樓北側之間設乒乓球活動場地1處,可能會產生噪音、燈光等影響。
8、高位水箱間、雨水調蓄池
高位水箱間位于2號樓屋頂;
雨水調蓄池1個,位于7號樓南側綠地。
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9、變配電室
分別位于地下車庫負一、負二層及12#樓、14#樓一層,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0、生活水泵房
位于8號樓北側負一層地庫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1、消防水泵房
位于8號樓北側負一層地庫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2、有線電視光電轉換間、有線電視機房
位于9號樓東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3、固定通信設備間、固定通信機房
位于9號樓東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4、室內覆蓋系統機房、宏蜂窩基站機房
位于9號樓東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1#、2#、3#、4#、5#、8#樓地下一層分別設置1處通風機房,可能存在噪音、振動等影響。
1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每棟樓地下一層均設置強弱電間,可能存在振動、噪音、輻射等影響;因燃氣設計未確定,局部樓棟可能存在燃氣解壓柜明裝,具體樓棟以最終燃氣設計為準。
1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8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位于2#樓東側、3#樓東側、4#樓西側、5#樓西側、6#樓東側、7#樓西側、8#樓東側,9#樓棟側,可能存在異味等影響。
1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面存在廚房、衛生間通氣管、雨污管道等設備設施,可能存在氣味、油煙、噪音等影響。
1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1#樓西側、5#樓西側、9#樓東側為人防出入口;可能存在光線遮擋、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
20、10#樓北側設有燃氣調壓柜,可能存在噪音等影響。
21、本項目4#樓南側與7#樓北側之間設密閉式垃圾分類收集站1處,可能存在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
22、本項目建設區劃內,空氣源熱泵場地及供暖水泵房設置于每棟住宅樓屋頂,可能存在噪聲污染及視線干擾。
2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地下室人防區和非人防區,因人防建設需要,可能導致門廳等大小、形式、裝修標準等不一致。
2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園區內設置有消防車道,非緊急情況不通車。
2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住宅、配套樓的部分公區、外立面、屋面位置會安裝樓體標識(部分為發光標識)、航空指示燈、泛光照明燈具等設施,可能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2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房屋交付時設備平臺及部分空間存在管道明裝,具體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根據房屋結構、戶型的不同,房屋尺寸不同,戶內所配置的浴室柜、鏡柜、櫥柜的尺寸、樣式及柜內分隔存在差異;同戶型戶內強弱電埋線方式、插座、開關等設施設備、水電點位等設置的位置及數量可能存在差異,最終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針對成品住宅業主僅可根據現場預留的尺寸、強弱電點位、管道對應購買家具家電,業主選購家電家具時存在一定局限性。
2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景觀場地內設有草坪燈、庭院燈、高桿燈等照明燈具,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3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栽植的喬木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3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頂臨近住戶電梯設備運行時有噪音影響。
3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道路、景觀功能場地,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噪音、光線干擾等影響。
3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景墻、景觀小品、景觀構筑物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3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了滿足海綿要求的透水地坪和下凹綠地,存在配置標準降低等影響。
3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所有住宅樓屋面設有太陽能光伏組件,面積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30%。
3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B戶型有一個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A戶型有一個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29-8#樓西側首層邊戶型、29-10#樓西側首層邊戶型分別有一個臥室位于自行車坡道與建筑組成的凹槽內。
37、本項目29-10#樓南側居室窗離圍墻較近,可能存在視線影響。
38、本項目所有住宅樓棟的門頭對二層住戶的視線、采光有一定影響。
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所有住宅樓棟均有出地面窗井或人孔,有用戶視線的影響。一層用戶窗戶前出地面的窗井有使用影響。
3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8#樓北側地下一層有消防泵房及生活水加壓泵房,可能存在噪音影響。
4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消防穩壓泵房及穩壓水箱設置于2#樓屋頂,可能存在噪音影響及視線干擾。
(二)YZ00-0803-2031地塊
1、小區出入口(包括消防車行出入口)
YZ00-0803-2031地塊共2處,分別位于8號樓與9號樓之間、4號樓南側。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
2、地下車庫出入口
分別位于5號樓南側、4號樓南側,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
3、非機動車庫出入口
位于1號樓西側、2號樓西側、3號樓東側、7號樓西側,共4處,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其中1#樓、3#樓的非機動車庫出入口對相應的山墻戶型有光線遮擋的影響。
4、咖啡館
位于11號樓首層,可能對臨近住戶有噪音等的不利影響。
5、室外活動場地
本項目3#樓南側與6#樓北側之間設籃球活動場地1處,可能會產生噪音、燈光等影響。
6、高位水箱間、雨水調蓄池
高位水箱間位于2號樓屋頂;
雨水調蓄池1個,位于3號樓北側綠地。
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7、變配電室
分別位于地下車庫負一、負二層及10#樓、12#樓一層,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8、有線電視光電轉換間
位于9號樓西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9、固定通信設備間
位于9號樓西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0、室內覆蓋系統機房
位于9號樓西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2#地下一層設置1處通風機房,可能存在噪音、振動等影響。
1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每棟樓地下一層均設置強弱電間,可能存在振動、噪音、輻射等影響;因燃氣設計未確定,局部樓棟可能存在燃氣解壓柜明裝,具體樓棟以最終燃氣設計為準。
1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6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位于2#樓南側、3#樓東側、3#樓南側、4#樓西側、6#樓東側、9#樓東北側,可能存在異味等影響。
1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面存在廚房、衛生間通氣管、雨污管道等設備設施,可能存在氣味、油煙、噪音等影響。
1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1#樓西側、5#樓西側、9#樓東側為人防出入口;可能存在光線遮擋、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
16、7#樓北側設有燃氣調壓柜,可能存在噪音等影響。
17、本項目建設區劃內,空氣源熱泵場地及供暖水泵房設置于每棟住宅樓屋頂,可能存在噪聲污染及視線干擾。
1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地下室人防區和非人防區,因人防建設需要,可能導致門廳等大小、形式、裝修標準等不一致。
1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園區內設置有消防車道,非緊急情況不通車。
2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住宅、配套樓的部分公區、外立面、屋面位置會安裝樓體標識(部分為發光標識)、航空指示燈、泛光照明燈具等設施,可能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2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房屋交付時設備平臺及部分空間存在管道明裝,具體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根據房屋結構、戶型的不同,房屋尺寸不同,戶內所配置的浴室柜、鏡柜、櫥柜的尺寸、樣式及柜內分隔存在差異;同戶型戶內強弱電埋線方式、插座、開關等設施設備、水電點位等設置的位置及數量可能存在差異,最終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針對成品住宅業主僅可根據現場預留的尺寸、強弱電點位、管道對應購買家具家電,業主選購家電家具時存在一定局限性。
2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景觀場地內設有草坪燈、庭院燈、高桿燈等照明燈具,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2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栽植的喬木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2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頂臨近住戶電梯設備運行時有噪音影響。
2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道路、景觀功能場地,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噪音、光線干擾等影響。
2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景墻、景觀小品、景觀構筑物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2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了滿足海綿要求的透水地坪和下凹綠地,存在配置標準降低等影響。
3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所有住宅樓屋面設有太陽能光伏組件,面積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30%
3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B戶型有一個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A戶型有一個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31-1#樓西側首層邊戶型有一個臥室位于自行車坡道與建筑組成的凹槽內。
32、本項目31-8#、31-9#樓南側居室窗離圍墻較近,可能存在視線影響。
33、本項目所有住宅樓棟的門頭對二層住戶的視線、采光有一定影響。
3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所有住宅樓棟均有出地面窗井或人孔,有用戶視線的影響。一層用戶窗戶前出地面的窗井有使用影響。
二、本項目紅線外不利因素
本項目紅線外不利因素指本項目地塊現存在或規劃有以下設施、設備、用地,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引起的氣味、污染、輻射、振動、噪音、燈光等對相鄰的物業及物業使用人生活產生影響的因素。
(一)YZ00-0803-2006地塊北側為瀛開巷,西側為瀛義街,東側為瀛隆街,東側區域紅線距京臺高速西邊線135米左右,南側為瀛志路,可能有噪聲、尾氣、燈光等影響。
(二)YZ00-0803-2006地塊東南側為消防站點,可能存在噪聲、燈光等影響。
(三)YZ00-0803-2006地塊南側、西側為已建住宅,可能對本地塊南向、西向視線存在一定影響;北側規劃為住宅用地,可能對本地塊北向視線存在一定影響。
(四)YZ00-0803-2029地塊北側為瀛信路,西側為瀛通街,東側為瀛義街,南側為四義北路,可能有噪聲、尾氣、燈光等影響。
(五)YZ00-0803-2029地塊北側、南側均為在建住宅,可能對本地塊北向、南向視線存在一定影響。
(六)YZ00-0803-2029地塊東南側有未拆遷的院落,可能對本地塊東南向存在一定影響。
(七)YZ00-0803-2029地塊東側的地塊將按政府審批規劃進行建設。
(八)YZ00-0803-2031地塊北側為四義北路,西側為瀛通街,東側為瀛義街,南側為瀛明路,可能有噪聲、尾氣、燈光等影響。
(九)YZ00-0803-2031地塊北側為在建住宅,可能對本地塊北向視線存在一定影響。
(十)YZ00-0803-2031地塊南側為高壓線走廊,可能對本地塊南向視線存在一定影響。
(十一)YZ00-0803-2031地塊東側有未拆遷的院落,可能對本地塊東向存在一定影響。
(十二)YZ00-0803-2031地塊東側的地塊將按政府審批規劃進行建設。
(十三)本項目周邊的市政交通道路、交通站點,商業、教育、醫療環境等,存在后期政府規劃調整的可能性。本項目紅線范圍外各個方向2000米范圍內無化工廠、無垃圾場。紅線范圍外西側2000米范圍內有墓地。
北京大興發展集地開發有限公司
一、本項目紅線內不利因素
本項目紅線內不利因素指建筑區劃內存在或規劃有以下設施、設備、用地,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引起的氣味、污染、輻射、振動、噪音、燈光等對相鄰的物業及物業使用人生活產生影響的因素。
(一)YZ00-0803-2006地塊
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2#、3#樓地下一層分別設置1處通風機房,可能存在噪音、振動等影響。
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每棟樓地下一層均設置強弱電間,可能存在振動、噪音、輻射等影響;因燃氣設計未確定,局部樓棟可能存在燃氣解壓柜明裝,具體樓棟以最終燃氣設計為準。
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1處雨水調蓄池,位于8#樓南側,排雨水時可能對相鄰住戶有噪音影響。
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4處地下非機動車庫出入口,位于4#樓東側、7#樓西側、8#東側、9#樓西側,設置2處地面非機動車停車位,位于4#樓南側,5#樓西側,可能存在光線遮擋、噪音、燈光等影響;地下非機動車停車使用可能對相應樓棟地下室入戶通道造成不利影響;物業服務單位在管理過程中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關閉部分非機動車庫出入口。
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10#及11#配套樓內設有配電室及分界室,可能存在振動、噪音、輻射、異味等影響。
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5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位于2#樓西側、4#樓東側、6#樓東側、7#樓東側、8#樓東側,可能存在異味等影響。
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人防區域,位于4#、7#、8#、9#樓地下二層區域附近。
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地下室人防區和非人防區,因人防建設需要,可能導致門廳等大小、形式、裝修標準等不一致。
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園區內設置有消防車道,非緊急情況不通車。
1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共設置有2處小區出入口,2#樓和5#樓之間為消防車出入口、車庫入口、非機動車出入口及人行出入口;2#樓和3#樓之間為消防車出入口、車庫出口及人行出入口,可能存在噪音、燈光等影響。
1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環形室外運動步道,可能會產生噪音、燈光等影響。
1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2樓西側山墻,3#樓西側山墻,4#樓東側山墻、5#樓西側山墻、6#樓東、南側外墻、7#樓東西側山墻、8#樓東側山墻、9#樓西側山墻、設有出地面風井,可能存在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2#樓北側、3#樓北側、4#樓北側、5#樓北側、7#樓北側、8#樓北側、9#樓北側設有出地面窗井,可能存在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
1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因建筑設計等原因,各樓棟地下室及地上各單元出入口、單元門形式及大堂裝修風格、大小尺寸、層高、入戶距離等存在差異,敬請知悉。
1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人防報警室位于4#樓屋面,可能存在噪音、振動等影響。
1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面存在廚房、衛生間通氣管、雨污管道等設備設施,可能存在氣味、油煙、噪音等影響。
1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住宅、配套樓的部分公區、外立面、屋面位置會安裝樓體標識(部分為發光標識)、航空指示燈、泛光照明燈具等設施,可能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1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4#樓東側、7#樓西側、9#樓西側為人防出入口;可能存在光線遮擋、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8#樓南側設有燃氣調壓柜。
18、本項目建設區劃內,空氣源熱泵場地及供暖水泵房設置于每棟住宅樓屋頂,可能存在噪聲污染及視線干擾。
1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2#樓西側、3#樓東側、B-5#樓北側距離汽車坡道較近,有噪音影響或燈光污染,汽車坡道雨棚對視線有一定影響。
2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房屋交付時設備平臺及部分空間存在管道明裝,具體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根據房屋結構、戶型的不同,房屋尺寸不同,戶內所配置的浴室柜、鏡柜、櫥柜的尺寸、樣式及柜內分隔存在差異;同戶型戶內強弱電埋線方式、插座、開關等設施設備、水電點位等設置的位置及數量可能存在差異,最終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針對成品住宅業主僅可根據現場預留的尺寸、強弱電點位、管道對應購買家具家電,業主選購家電家具時存在一定局限性。
2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景觀場地內設有草坪燈、庭院燈、高桿燈等照明燈具,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2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栽植的喬木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2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頂臨近住戶電梯設備運行時有噪音影響。
2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道路、景觀功能場地,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噪音、光線干擾等影響。
2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景墻、景觀小品、景觀構筑物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2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了滿足海綿要求的透水地坪和下凹綠地,存在配置標準降低等影響。
2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2#—5#、7#-9#住宅樓屋面設有太陽能光伏組件,面積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40%。
3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B戶型有一個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A戶型有一個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8#樓東側首層邊戶型、9#樓西側首層邊戶型分別有一個臥室位于自行車坡道與建筑組成的凹槽內。
31、本項目9#樓南側居室窗離圍墻較近,可能存在視線影響。
3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4#樓北側紅線外圍為政府所屬綠化帶,對臨近住宅的視線可能存在影響。
33、本項目所有住宅樓棟的門頭對二層住戶的視線、采光有一定影響。
3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所有住宅樓棟均有出地面窗井或人孔,有用戶體驗的影響。一層用戶窗戶前出地面的窗井有使用影響。
3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4#樓地下一層設有供暖補水泵房,可能存在噪音影響。
3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1#樓北側地下一層有消防泵房及生活水加壓泵房,可能存在噪音影響。
3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消防穩壓泵房及穩壓水箱設置于4#樓屋頂,可能存在噪音影響及視線干擾。
(二)YZ00-0803-2029地塊
1、小區出入口(包括消防車行出入口)
YZ00-0803-2029地塊共2處,分別位于9號樓東南側、7號樓北側。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
2、地下車庫出入口
分別位于7號樓北側、9號樓東側,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
3、非機動車庫出入口
位于1號樓西側、2號樓西側、8號樓西側、10號樓西側,共4處,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其中8#樓、10#樓的非機動車庫出入口對相應的山墻戶型有光線遮擋的影響。
4、便利店
位于11號樓首層,可能對臨近住戶有噪音等的不利影響。
5、物業管理用房
位于11號樓二層,可能有噪音等的不利影響。
6、圖書館、健身房
位于11#樓負一層下沉商業庭院內,共1處,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7、室外活動場地
本項目6#樓南側與9#樓北側之間設乒乓球活動場地1處,可能會產生噪音、燈光等影響。
8、高位水箱間、雨水調蓄池
高位水箱間位于2號樓屋頂;
雨水調蓄池1個,位于7號樓南側綠地。
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9、變配電室
分別位于地下車庫負一、負二層及12#樓、14#樓一層,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0、生活水泵房
位于8號樓北側負一層地庫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1、消防水泵房
位于8號樓北側負一層地庫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2、有線電視光電轉換間、有線電視機房
位于9號樓東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3、固定通信設備間、固定通信機房
位于9號樓東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4、室內覆蓋系統機房、宏蜂窩基站機房
位于9號樓東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1#、2#、3#、4#、5#、8#樓地下一層分別設置1處通風機房,可能存在噪音、振動等影響。
1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每棟樓地下一層均設置強弱電間,可能存在振動、噪音、輻射等影響;因燃氣設計未確定,局部樓棟可能存在燃氣解壓柜明裝,具體樓棟以最終燃氣設計為準。
1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8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位于2#樓東側、3#樓東側、4#樓西側、5#樓西側、6#樓東側、7#樓西側、8#樓東側,9#樓棟側,可能存在異味等影響。
1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面存在廚房、衛生間通氣管、雨污管道等設備設施,可能存在氣味、油煙、噪音等影響。
1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1#樓西側、5#樓西側、9#樓東側為人防出入口;可能存在光線遮擋、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
20、10#樓北側設有燃氣調壓柜,可能存在噪音等影響。
21、本項目4#樓南側與7#樓北側之間設密閉式垃圾分類收集站1處,可能存在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
22、本項目建設區劃內,空氣源熱泵場地及供暖水泵房設置于每棟住宅樓屋頂,可能存在噪聲污染及視線干擾。
2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地下室人防區和非人防區,因人防建設需要,可能導致門廳等大小、形式、裝修標準等不一致。
2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園區內設置有消防車道,非緊急情況不通車。
2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住宅、配套樓的部分公區、外立面、屋面位置會安裝樓體標識(部分為發光標識)、航空指示燈、泛光照明燈具等設施,可能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2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房屋交付時設備平臺及部分空間存在管道明裝,具體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根據房屋結構、戶型的不同,房屋尺寸不同,戶內所配置的浴室柜、鏡柜、櫥柜的尺寸、樣式及柜內分隔存在差異;同戶型戶內強弱電埋線方式、插座、開關等設施設備、水電點位等設置的位置及數量可能存在差異,最終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針對成品住宅業主僅可根據現場預留的尺寸、強弱電點位、管道對應購買家具家電,業主選購家電家具時存在一定局限性。
2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景觀場地內設有草坪燈、庭院燈、高桿燈等照明燈具,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3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栽植的喬木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3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頂臨近住戶電梯設備運行時有噪音影響。
3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道路、景觀功能場地,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噪音、光線干擾等影響。
3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景墻、景觀小品、景觀構筑物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3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了滿足海綿要求的透水地坪和下凹綠地,存在配置標準降低等影響。
3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所有住宅樓屋面設有太陽能光伏組件,面積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30%。
3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B戶型有一個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A戶型有一個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29-8#樓西側首層邊戶型、29-10#樓西側首層邊戶型分別有一個臥室位于自行車坡道與建筑組成的凹槽內。
37、本項目29-10#樓南側居室窗離圍墻較近,可能存在視線影響。
38、本項目所有住宅樓棟的門頭對二層住戶的視線、采光有一定影響。
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所有住宅樓棟均有出地面窗井或人孔,有用戶視線的影響。一層用戶窗戶前出地面的窗井有使用影響。
3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8#樓北側地下一層有消防泵房及生活水加壓泵房,可能存在噪音影響。
4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消防穩壓泵房及穩壓水箱設置于2#樓屋頂,可能存在噪音影響及視線干擾。
(二)YZ00-0803-2031地塊
1、小區出入口(包括消防車行出入口)
YZ00-0803-2031地塊共2處,分別位于8號樓與9號樓之間、4號樓南側。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
2、地下車庫出入口
分別位于5號樓南側、4號樓南側,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
3、非機動車庫出入口
位于1號樓西側、2號樓西側、3號樓東側、7號樓西側,共4處,可能對臨近住宅有噪音、震動、尾氣、燈光、粉塵等的不利影響。其中1#樓、3#樓的非機動車庫出入口對相應的山墻戶型有光線遮擋的影響。
4、咖啡館
位于11號樓首層,可能對臨近住戶有噪音等的不利影響。
5、室外活動場地
本項目3#樓南側與6#樓北側之間設籃球活動場地1處,可能會產生噪音、燈光等影響。
6、高位水箱間、雨水調蓄池
高位水箱間位于2號樓屋頂;
雨水調蓄池1個,位于3號樓北側綠地。
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7、變配電室
分別位于地下車庫負一、負二層及10#樓、12#樓一層,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8、有線電視光電轉換間
位于9號樓西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9、固定通信設備間
位于9號樓西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0、室內覆蓋系統機房
位于9號樓西側地下車庫負一層內,可能對臨近住戶有一定的影響。
1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2#地下一層設置1處通風機房,可能存在噪音、振動等影響。
1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每棟樓地下一層均設置強弱電間,可能存在振動、噪音、輻射等影響;因燃氣設計未確定,局部樓棟可能存在燃氣解壓柜明裝,具體樓棟以最終燃氣設計為準。
1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有6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位于2#樓南側、3#樓東側、3#樓南側、4#樓西側、6#樓東側、9#樓東北側,可能存在異味等影響。
1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面存在廚房、衛生間通氣管、雨污管道等設備設施,可能存在氣味、油煙、噪音等影響。
1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1#樓西側、5#樓西側、9#樓東側為人防出入口;可能存在光線遮擋、振動、噪音、異味等影響;
16、7#樓北側設有燃氣調壓柜,可能存在噪音等影響。
17、本項目建設區劃內,空氣源熱泵場地及供暖水泵房設置于每棟住宅樓屋頂,可能存在噪聲污染及視線干擾。
1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地下室人防區和非人防區,因人防建設需要,可能導致門廳等大小、形式、裝修標準等不一致。
1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園區內設置有消防車道,非緊急情況不通車。
2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住宅、配套樓的部分公區、外立面、屋面位置會安裝樓體標識(部分為發光標識)、航空指示燈、泛光照明燈具等設施,可能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2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房屋交付時設備平臺及部分空間存在管道明裝,具體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2、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根據房屋結構、戶型的不同,房屋尺寸不同,戶內所配置的浴室柜、鏡柜、櫥柜的尺寸、樣式及柜內分隔存在差異;同戶型戶內強弱電埋線方式、插座、開關等設施設備、水電點位等設置的位置及數量可能存在差異,最終以政府審批通過的設計文件、購房合同約定及實際呈現為準。
23、本項目建筑區劃內,針對成品住宅業主僅可根據現場預留的尺寸、強弱電點位、管道對應購買家具家電,業主選購家電家具時存在一定局限性。
2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景觀場地內設有草坪燈、庭院燈、高桿燈等照明燈具,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光線干擾等影響。
25、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栽植的喬木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26、本項目建筑區劃內,各樓屋頂臨近住戶電梯設備運行時有噪音影響。
27、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道路、景觀功能場地,可能對低樓層存在噪音、光線干擾等影響。
28、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臨近建筑的景墻、景觀小品、景觀構筑物可能對建筑的低樓層開窗面有采光及視線遮擋。
29、本項目建筑區劃內,設置了滿足海綿要求的透水地坪和下凹綠地,存在配置標準降低等影響。
30、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所有住宅樓屋面設有太陽能光伏組件,面積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30%
31、本項目建筑區劃內,B戶型有一個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A戶型有一個北側臥室位于凹槽內,31-1#樓西側首層邊戶型有一個臥室位于自行車坡道與建筑組成的凹槽內。
32、本項目31-8#、31-9#樓南側居室窗離圍墻較近,可能存在視線影響。
33、本項目所有住宅樓棟的門頭對二層住戶的視線、采光有一定影響。
34、本項目建筑區劃內,所有住宅樓棟均有出地面窗井或人孔,有用戶視線的影響。一層用戶窗戶前出地面的窗井有使用影響。
二、本項目紅線外不利因素
本項目紅線外不利因素指本項目地塊現存在或規劃有以下設施、設備、用地,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引起的氣味、污染、輻射、振動、噪音、燈光等對相鄰的物業及物業使用人生活產生影響的因素。
(一)YZ00-0803-2006地塊北側為瀛開巷,西側為瀛義街,東側為瀛隆街,東側區域紅線距京臺高速西邊線135米左右,南側為瀛志路,可能有噪聲、尾氣、燈光等影響。
(二)YZ00-0803-2006地塊東南側為消防站點,可能存在噪聲、燈光等影響。
(三)YZ00-0803-2006地塊南側、西側為已建住宅,可能對本地塊南向、西向視線存在一定影響;北側規劃為住宅用地,可能對本地塊北向視線存在一定影響。
(四)YZ00-0803-2029地塊北側為瀛信路,西側為瀛通街,東側為瀛義街,南側為四義北路,可能有噪聲、尾氣、燈光等影響。
(五)YZ00-0803-2029地塊北側、南側均為在建住宅,可能對本地塊北向、南向視線存在一定影響。
(六)YZ00-0803-2029地塊東南側有未拆遷的院落,可能對本地塊東南向存在一定影響。
(七)YZ00-0803-2029地塊東側的地塊將按政府審批規劃進行建設。
(八)YZ00-0803-2031地塊北側為四義北路,西側為瀛通街,東側為瀛義街,南側為瀛明路,可能有噪聲、尾氣、燈光等影響。
(九)YZ00-0803-2031地塊北側為在建住宅,可能對本地塊北向視線存在一定影響。
(十)YZ00-0803-2031地塊南側為高壓線走廊,可能對本地塊南向視線存在一定影響。
(十一)YZ00-0803-2031地塊東側有未拆遷的院落,可能對本地塊東向存在一定影響。
(十二)YZ00-0803-2031地塊東側的地塊將按政府審批規劃進行建設。
(十三)本項目周邊的市政交通道路、交通站點,商業、教育、醫療環境等,存在后期政府規劃調整的可能性。本項目紅線范圍外各個方向2000米范圍內無化工廠、無垃圾場。紅線范圍外西側2000米范圍內有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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