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布時間:2023年12月14日
通知原文:關于調整優化本市普通住房標準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
一、調整普通住房標準
自2024年1月1日起,本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
(二)單套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三)5環內住房成交價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環住房成交價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環外住房成交價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
二、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加大購房信貸支持力度,更好滿足居民家庭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以下規定:
(一)降低首付款比例。
對于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對于貸款購買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購住房位于城六區(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所購住房位于城六區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個人住房貸款年限最長30年。
》》北京市進一步優化調整房地產政策 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