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程序
(一)選房方案
1.選房時間
2023年10 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0-5:00,請選房家庭提前20分鐘到場(具體選房時間以《選房通知單》為準)。
2.選房地點
通州區海盛四街10號院,臺湖銀河灣(東區)東門東側。???
3.選房家庭需攜帶材料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張)一份;
(2)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張)一份;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A4紙張,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一份;
(4)《選房通知單》一份;
(5)《公共租賃住房備案通知單》原件。
選房時申請人本人須親自到場,如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的,可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原件、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以及第3條規定的材料代辦選房手續。《授權委托書》須由申請人本人簽字,摁手印。
4.注意事項
(1)選房家庭須按時到場,在通知選房時間范圍內仍未到場,視為遲到,將由排序在后的家庭依次選房。
(2)選房工作全部結束后,如該家庭仍未到場進行選房,視為放棄本次優先選房資格。
(3)選房工作全部結束后,如該家庭到場未進行選房,視為放棄本次優先選房資格(將現場簽署《放棄優先配租資格承諾書》)。
(4)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復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號)文件相關規定,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選房時,應當告知該家庭放棄選房或簽約累計兩次的,一年內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滿后,經該家庭申請,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復核程序對該家庭進行資格復核,經復核仍然符合條件的,可再次納入配租范圍。公租房備案家庭再次累計兩次放棄選房或簽約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三年內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同一公租房資格備案家庭放棄選房或簽約累計兩次的,應當在信息系統對該家庭相關情況予以記錄。
(二)資格復核和選房入住
本次配租項目在辦理入住手續之前,將由通州區住保中心對選房家庭的資格進行復核。選房家庭應到原申請鄉鎮、街道住房保障窗口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后辦理入住手續。如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參與資格復核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