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申請流程有哪些?
申請流程:申請——初審——復審——備案
一、申請
符合保障性住房規定條件的家庭,向戶口所在地領取并填寫《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資格申請表》并提出申請及提供相關材料。
溫馨提示:
1、申請人可通過電話咨詢或到戶口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申請窗口咨詢相關政策及辦理申請手續注意事項。
2、相關資料: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家庭戶口薄原件、相關資料以及復印件,所需復印件一式兩份《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資格申請表》內容,應有相關部門蓋章。
二、初審
街道(鄉鎮)受理申請,并組織對申請家庭入戶調查,組織評議。組織在申請人家庭口所在地、居住地及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并提出初步配租意見。
溫馨提示:
1、公示時間: 10天
2、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街道(鄉鎮)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家庭的書面申請材料上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3、經公示提出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完成復查,并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經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按前款規定辦理。
三、復查
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對申請資料的復審,符合條件的,確定配租方案,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溫馨提示:
1、復審時間: 10個工作日
2、公示時間:5天。
3、復審及公示無異議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4、復審及公示有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進行復查,并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符合條件的,按前款規定辦理。
四、備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對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市住房保障予以備案。
溫馨提示:
1、完成備案時間:5天
2、市、區、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審核過程中,因申請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補交材料的所需時間不計入審核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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