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懷柔區公租房補貼復核申報要求有哪些?
申報要求:
1、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復核家庭須于2023年4月28日前,持相關材料如實向戶口所在地街道(鎮鄉)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報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家庭情況發生變動的,須主動提出資格變更。家庭人均月收入為復核當月前十二個月收入(即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2、對于2023年4月28日前未按要求申報的復核家庭,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于2023年5月起停發租金補貼。待補交的材料審核通過后,于次月起恢復發放租金補貼,停發期間不予補發。
3、對于超過2023年5月31日仍未申報的復核家庭,視為自愿放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格,資格自動終止。
4、懷柔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會同相關單位對申報情況進行核實,對不如實申報家庭情況以及偽造相關證明騙取租金補貼的申請家庭,將取消公租補貼資格。已騙取的租金補貼責令退還,通過媒體公示,并計入信用檔案,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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