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對象和登記原則
(一)配租對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為2023年3月14日(含)前通過“三審兩公示”程序獲得公租房備案資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區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二)登記原則
登記家庭應在保障性住房備案資格規定的配租套型標準內選擇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進行意向登記,且選定后不能更改。如發現申請家庭同時登記多個套型,該家庭登記結果將自動作廢,并取消其登記資格。保障性住房規定的配租套型標準為:
家庭人口 |
家庭構成 |
配租套型 |
1人 |
單身(包括未婚、離異、喪偶) |
宿舍、單居或小套型 |
2人 |
夫妻及子女未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 |
單居、小或中套型 |
子女年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 |
中或大套型 |
|
3人以上 |
夫妻及子女 |
已經簽約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項目的家庭,不得重復參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記。
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人口、住房、收入發生變化,未如實申報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標準的,不得進行意向登記。
此次意向登記工作中,不允許升、降檔登記,申請家庭應按照公租房備案通知單中所規定的套型標準進行意向登記。
》》2023年3月北京昌平都會中心公租房配租公告(房源+申請)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大京事】,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關鍵詞【公租房】、【共有產權】,可查看北京各區最新公租房、共有產權房的房源動態、申請入口及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