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2021年版)
1 總則
1.0.1為規范和指導本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建設管理,提高共有產權住房品質,依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導則。
1.0.2本導則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共有產權住房的土地供應、規劃、設計和建設活動。
1.0.3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建設應遵循可持續發展理念,堅持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原則,全面實施裝配式建造、全裝修成品交房,執行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倡導“互聯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新理念,打造智慧社區。
1.0.4 進一步提升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的質量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工程質量通病,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5 本導則未涉及的部分,應按照國家及本市現行有關住宅的規劃設計、建筑施工及竣工驗收標準執行。
2 規劃布局
2.1 一般規定
2.1.1中心城區共有產權住房以集約規劃為主導,充分發揮公共服務配套的優勢,倡導“小戶大家”理念。適度放寬中心城區以外共有產權住房的面積、容積率等方面建設規劃指標。
2.1.2 共有產權住房居住區規劃建設應為老年人、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社會活動提供條件。
2.2 規劃選址
2.2.1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區域產業布局,結合各區申購家庭有效需求情況進行選址,促進職住平衡。
2.2.2 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應優先選擇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條件齊全的區域,應與公交系統或軌道交通網絡緊密銜接。
2.3 規劃指標
2.3.1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綠地率等綜合技術經濟指標應符合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其中,中心城區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容積率不應高于2.8,中心城區以外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容積率原則上不應高于2.5。
2.4 規劃設計
2.4.1共有產權住房推行街區制,按照“大開放,小封閉”的模式規劃建設管理,合理組織交通流線,封閉組團內應實現人車分流。
2.4.2 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應當布局合理、空間緊湊、利用充分,根據需求確定合理的套型比例。
2.4.3 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應符合城市設計要求,重視建筑形體與空間的整體環境效果??蓞⒄铡侗本┦姓咝宰》拷ㄖ⒚嬖O計指導性圖集》設計。
2.4.4機動車停車位應合理布局,宜集中設置。停車位數量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要求。中心城區不低于1.0輛/戶,中心城區以外地區不低于1.1輛/戶。當共有產權住房社區有成熟的移動互聯網共享汽車出行平臺支撐配套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綜合調整機動車停車位指標。
地下車庫的人行出入口,應與住宅連通或設置在便于出行的部位;地下車庫的人行出入口應設置電梯。采用機械停車方式的停車位,應充分考慮停車效率對停車和周邊道路的影響,適當增大停車位間距。應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的要求配建電動車停車位,并按相關文件要求配置自用充電設施。
2.4.5自行車停車位宜地面設置,充分考慮居民使用便利性和小區管理要求,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應滿足《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防火設計標準》(DB11/1624)及其他相關管理規定。結合小區出入口空間設置共享自行車停車區域。
2.4.6 結合總圖布局及公共空間合理設置分類垃圾收集點和快件箱。配套設施中的垃圾資源回收站、公共廁所不得設置在住宅底層。
2.5 綠化景觀與公共空間
2.5.1應結合現狀地形地貌進行場地設計與建筑布局,保護場地內原有的自然水域、濕地和植被,種植適應本地氣候和土壤條件的植物,充分考慮植被的視覺層次、葉色質感、樹形冠幅、四季色彩的搭配,采用喬、灌、草結合的復層綠化,以大喬木為綠化骨架,綠地配植喬木不應少于3株/100平方米。
2.5.2住區環境應結合綠地、景觀、微環境及無障礙設計,統籌室外活動場地、步行系統、休憩設施和景觀小品設置。活動、休憩等室外設施,應滿足老年人及兒童安全使用需要,宜設置在向陽避風處。
2.5.3社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在符合《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要求下,鼓勵在規劃社區文化設施和室內體育設施配套指標內,因地制宜設置圖書館、健身房等公共交流、學習、健身等場所,按照不小于100平方米規模配置,與項目周邊服務設施共同形成豐富的生活場景,并符合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3 單體設計
3.1 一般規定
3.1.1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方案應滿足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本導則的要求。
3.1.2共有產權住房設計應遵循標準化、模數化、一體化的原則,統籌建筑、結構、設備管線、裝修等各專業,倡導主體結構大空間布置,通過輕質隔墻系統、家具設備設施等靈活劃分套內功能空間,實現住宅使用的可變性,適應不同家庭結構、不同生活階段的多樣化需求。
3.2 面積標準
3.2.1套型設計應符合住宅設計規范的要求,充分考慮家庭代際及多孩、適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導多居室精細化套型設計,適度設置緊湊型兩居室套型。中心城區新建項目執行差別化面積標準,十八層(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總建筑面積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層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總建筑面積不大于100平方米。其他區新建項目套型總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20平方米。嚴格限制套型總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3.3 層高和套內空間
3.3.1 共有產權住房中心城區層高不應低于2.8米,其他區不應低于2.9米。
3.3.2 各套型功能布局合理,各功能空間面積及交通面積應與套型總建筑面積相匹配。功能分區應明確合理,做到潔污分離、動靜分離、干濕分離。
3.3.3套內日照、采光、通風、隔聲應滿足相關規范要求;應避免采光通風凹口過于狹小,建筑平面中外墻凹口的深度與寬度之比不宜大于2:1。套與套之間應避免視線干擾。
3.3.4 起居室、臥室等主要功能空間外窗洞口高度不應小于1.4米。
3.3.5 共有產權住房應設陽臺;對于放置洗衣機的陽臺,應采取相應的防水措施。陽臺應選用適當的開窗形式及洞口尺寸,爭取良好的采光條件。
3.3.6 共有產權住房套內應設置玄關柜、壁柜、吊柜等儲藏空間,并宜充分利用建筑結構和構造,采用標準化、裝配式成品柜體。
3.3.7共有產權住房套內應合理設計冰箱和洗衣機位置。宜設置新風系統并預留安裝空調設施的條件。未統一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工程,宜預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
3.4 電梯
3.4.1樓棟內公共交通布局應合理;電梯數量應與居住人數相協調,設置位置應便于居住者出行。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住宅,每單元設置電梯不應少于兩臺,其中應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
3.4.2 樓棟內門廳、電梯廳、走廊的樓(地)面應采用防滑地磚等硬質鋪裝;門廳、電梯廳墻面應采用貼磚墻面。
4 裝配式建筑及綠色建筑
4.0.1共有產權住房采用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BIM技術,應根據建筑高度和層數合理選型裝配式建筑體系,并應符合我市關于裝配式建筑的相關要求。應實施全裝修成品交房,鼓勵采用裝配式裝修。
4.0.2 鼓勵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大力推廣使用綠色節能環保材料及相關技術。
4.0.3建設規模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集中新建共有產權住房,按照《建筑中水設計標準》(GB50336-2018)安裝中水設施,在科學論證、充分評估的基礎上,可采用建筑物中水或建筑小區中水形式實現節水目標。
4.0.4建設智慧社區,推廣使用智能化建筑技術。倡導構建高帶寬、廣覆蓋的網絡體系,提升5G網絡覆蓋水平,積極打造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智慧社區的應用場景。大力推廣居民室內水、電、氣、熱的智能化調節,推廣智能繳費,鼓勵在地下倉儲設置智能化小型公用倉庫。
5 全裝修設計
5.0.1建筑設計方案應以全裝修成品交房的完整產品為目標進行方案策劃,嚴格執行一體化設計。
5.0.2 應按照標準化、模數化進行設計,控制套型種類,實施廚、衛標準化模塊,室內模數和建筑模數應協調。
5.0.3 成品交房的最終狀態應與結構、水、暖、電、信息等各專業配合協調,內裝與管線綜合以及設備應統籌協調配置。
5.0.4 倡導部品化,推廣應用成熟、安全、適用的裝配化技術。
5.0.5 裝修樣板間應按照“試錯樣板間”“工藝樣板間”“成品樣板間”進行策劃實施。
5.0.6 共有產權住房室內裝修應不低于表5.0.6標準。
?表 5.0.6 共有產權住房室內最低裝修標準:
項目 |
裝修部位 |
裝修標準(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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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窗 |
單元門 |
鋼制電控防盜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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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門 |
鋼制保溫防盜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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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走廊及樓梯間門 |
鋼制防火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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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內門 |
臥室 |
實木復合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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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間 |
木質半玻百葉鑲板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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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 |
木質半玻百葉鑲板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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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臺門 |
塑鋼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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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窗及封陽臺窗 |
節能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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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 |
套內空間 |
起居室、 餐廳 |
頂棚 |
水性內墻耐擦洗環保涂料 |
墻面 |
水性內墻耐擦洗環保涂料或壁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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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腳 |
與樓地面飾面材配套踢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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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地面 |
瓷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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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室 |
頂棚 |
水性內墻耐擦洗環保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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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面 |
水性內墻耐擦洗環保涂料或壁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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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腳 |
與樓地面飾面材配套踢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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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地面 |
瓷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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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 |
頂棚 |
集成吊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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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面 |
帶飾面裝配式墻板或面磚飾面到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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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地面 |
防滑地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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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品設備 |
整體櫥柜、燃氣灶、抽油煙機、洗菜盆、節水型龍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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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 |
套內空間 |
衛生間 |
頂棚 |
集成吊頂 |
墻面 |
帶飾面裝配式墻板或面磚飾面到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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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地面 |
防滑地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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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具 |
洗面盆(含配件)、節水型坐便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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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 |
節水型手持式帶下出水淋浴龍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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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巾盒、毛巾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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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 |
熱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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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納部品 |
鏡柜、盥洗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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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臺 |
頂棚 |
外墻耐擦洗環保涂料并配置晾衣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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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面 |
外墻耐擦洗環保涂料(或建筑外墻飾面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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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地面 |
瓷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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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關等功能空間 |
收納空間 |
定制玄關柜、壁柜、吊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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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 |
門廳 |
頂棚 |
水性內墻耐擦洗環保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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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面 |
面磚飾面到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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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腳 |
與樓地面飾面材配套踢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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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地面 |
瓷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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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箱 |
成品不銹鋼材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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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廳 |
頂棚 |
水性內墻耐擦洗環保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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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面 |
面磚飾面到頂含電梯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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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腳 |
與樓地面飾面材配套踢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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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地面 |
瓷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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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 |
頂棚 |
水性內墻耐擦洗環保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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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面 |
普通耐擦洗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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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腳 |
與樓地面飾面材配套踢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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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地面 |
瓷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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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 |
頂棚 |
水性內墻耐擦洗環保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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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面 |
普通耐擦洗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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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腳 |
水泥踢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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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地面 |
水泥收光樓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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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品部件 |
臥室、起居室 |
窗簾桿 |
成品窗簾桿或依合同約定預留窗簾盒、桿的安裝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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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機 |
機位統一設置,孔洞統一預留,冷凝水系統PVC管統一安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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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空間 |
燈具 |
節能光源或依合同約定預留個性化燈具安裝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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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元件 |
成品插座、開關面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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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熱器 |
成品高效散熱器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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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水、熱水管線 |
PPR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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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達到現行住宅設計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