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租房承租家庭:
根據市住建委《關于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復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號)的規定,我中心對我區燕保·京原家園等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開展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范圍及內容
我區將啟動2022年燕保·京原家園等公共租賃住房項目2022年1月-6月合同到期家庭資格復核工作。復核名單詳見《石景山區2022年1-6月合同到期家庭資格審核名單》(附件),復核內容包括家庭人口、戶籍、婚姻、收入、住房、財產(資產)等情況。
二、個人申報時間
請上述復核范圍內的家庭自2021年10月11日起到戶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領取相關復核核定表,并于2021年11月5日前向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相關材料。
三、復核后續處理區、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對合同到期家庭提交的材料審核后,將依據復核結果按照本市現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對備案家庭作出保留資格、變更、終止或取消資格的決定。備案家庭未在規定時限內(2021年11月5日前)申報的,其公租房備案資格自動終止,并由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家庭發放公租房備案資格終止通知單。
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初審過程中,對因信息比對核查系統自動鎖定以及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報告與申報材料不符的家庭,將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京住審〔2015〕41號)規定,以書面形式將核查結果、原因及復查權利等告知有關家庭,備案家庭有異議的,可按規定進行異議復查。
備案家庭提出復查申請且異議成立的,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繼續初審工作(復查時間不計入資格復核工作時限)。
備案家庭提出復查申請但異議不成立、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異議或逾期申請的,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根據系統信息比對核查數據結果,對其備案資格作出終止意見,并上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待本次復核工作結束后,我中心將在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家庭備案資格終止情況。
石景山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石景山區2022年1-6月合同到期家庭資格審核名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