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資格復核及分配管理相關問答
1、本市公租房資格實行動態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十三五”時期,本市基本形成“一租一購一補”住房保障供應體系。截至目前,全市累計配租公租房近9萬戶,發放市場租房補貼2萬余戶,并對低保、低收入、大病、重殘等困難家庭實現了應保盡保。但受制于人口、資源等因素制約,公租房輪候家庭仍有約12萬戶。
“讓有限的公共資源優先惠及困難家庭群體,需要健全高效精準的資格審核和分配制度,這就包括對公租房資格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復核?!笔凶》砍青l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說。
2、公租房資格備案家庭需多久申報家庭情況?
?、偻ㄖ岢?,公租房資格備案家庭在輪候期間應自取得公租房備案資格之日起每滿24個月,并提前1個月向申請街鄉鎮住保部門申報家庭情況;家庭情況未發生變動的,也須申報。
?、诮粥l住保部門應當在定期復核申報期限滿2個月前,采取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主動告知家庭主申請人復核申報相關事項。
?、郯凑找?,公租房資格備案家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家庭情況的,將被自動終止備案資格,若該家庭仍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的,可重新提出申請,并自取得備案資格之日起重新計算輪候時間。
3、部分已入住公租房的承租家庭關心,若自己申請復核時,僅有收入一項略微超出標準,如何處理?
通知提出,對公租房承租家庭進行合同到期前復核的,其承租公租房應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后期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執行。
規定中明確,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條件,但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他處住房的,可申請繼續承租住房,經市區住房保障部門批準后,應按同區域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標準交納房屋租金。若該家庭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條件,且家庭成員在本市他處有住房的,就應該退出。
4、取得公租房備案資格的特殊困難家庭有什么特殊安排?
通知提出,對取得公租房備案資格的低保(含分散供養特困家庭)、低收入、重殘、大病等特殊困難家庭,未成年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以及輪候時間超過5年的家庭,區住保部門可結合本區實際,直接發放選房通知單組織選房。選房通知單的備選房源應不少于兩處,且戶型應當與通知選房家庭資格相匹配,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同時,通知明確,各區住保部門組織選房時,應當告知該家庭放棄選房或簽約累計兩次的,一年內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滿后,經該家庭申請,區住保部門應按照復核程序對該家庭進行資格復核,經復核仍然符合條件的,可再次納入配租范圍。若該家庭再次累計兩次放棄選房或簽約的,區住保部門三年內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5、超出公租房收入標準的無房家庭是否有其它方式解決住房困難?
目前本市已形成多種方式的住房保障,超出公租房收入標準的無房家庭,還可以通過申請承租保障性租賃住房,或申請市場租房補貼解決住房困難問題。
》》北京關于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復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