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延慶天成家園公租房配租對象及原則
(一)配租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通過市級備案取得延慶區保障性住房備案資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備案通知單中配租套型為中或大套型的輪候家庭。
具有保障房資格的優先配租家庭是指: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低收入、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消防救援人員、成年孤兒、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和市區有關部門認定的見義勇為家庭。
(二)配租原則
1.已經簽約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項目的家庭,不得重復參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記。
2.此次意向登記工作中,申請家庭應按照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備案通知單中所規定的套型標準進行意向登記。
3.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人口、住房發生變化,未如實申報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標準的,不得進行意向登記。
注: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房或選房后未簽訂租賃合同的,視同家庭放棄一次配租資格,同一家庭只能放棄兩次配租資格,超過兩次必須重新提出申請。
三、配租排序原則
按照備案時間、優先情況及意向登記時間進行排序,具體排序原則如下:
(一)備案時間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備案時間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備案時間相同的,具備優先配租資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備普通配租資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備案時間、配租資格相同的,意向登記時間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記時間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當有新的申請家庭登記成功后,登記系統將會按照以上排序原則更新排列順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記操作的時刻獲得的順序并不代表最終的選房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