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在北京買房需要什么條件?
答:非京籍家庭在北京買房,需要連續繳納5年個稅或社保,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證,并保證購房人在北京并無房產,以上三點必須全部符合才能在北京購房,且只能購買一套住宅。
北京市住房限購政策是什么?
京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官和現役警官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不含因就學由外省市遷入的高校學生集體戶籍家庭)已婚限購兩套住房、單身(含未婚、離異、喪偶)限購一套住房。
連續5年(含)以上在京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京籍家庭限購一套住房。
家庭中一人北京戶籍、一人外地戶籍,可以買幾套住房?
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居民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含未成年子女)為北京市戶籍,即可以按京籍家庭申請購房;
特殊情況下,如非京籍的家庭成員要求單獨簽約購房,且其滿足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也可將其作為申請核驗人按非本市戶籍家庭申請購房,限購一套住房。
連續5年在京繳納社會保險的標準是?
從提交購房資格審核月的上一個月起,向前推60個月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且提出申請當月須為正常參保狀態。
連續5年繳納個稅的標準是什么?
按“工資、薪金所得”或“經營所得”繳納個稅的購房資格申請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京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9年1月1日后,購房資格申請人因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而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如果其當月社會保險正常繳納,可計入個稅累計繳納月數,此后各月在申請人辦理個稅連續申報的前提下只審核其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對于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造成未繳或補繳稅款且不超過三個月的,視為連續繳納。
什么樣的情況下補繳社保,不影響其在京購房資格?
有兩種情況。
一是,因單位注冊地址發生變更、扣款失敗等原因造成單位所有員工社會保險斷繳,單位以月報補繳方式為個人完成補繳;
二是,因工作調動造成個人社會保險補繳,原單位或新單位為員工完成補繳。
以上兩種情況補繳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不影響其在京購房資格。
申請人對納稅情況審核結果有異議,可攜帶申請人居民身份證件及稅收完稅證明等資料到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申請復核。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
咨詢電話:89150404
外地戶籍、已經退休,退休前曾經連續五年以上在北京繳納社保,是否具備購房資格?
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審核標準中要求,提出申請當月須為正常參保狀態。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處于非正常參保狀態,不符合繳納社會保險的審核標準,無法通過資格審核。
不過,如果申請人滿足近60個月在京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可按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來審核購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