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全市住建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以及“兩區”建設政策的落地實施,更好服務企業發展,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開展常態化的“處長政策解讀日”活動。 7月31日下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舉辦了第四十八期“處長政策解讀日”活動。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科技促進中心主任宛春以“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相關政策解讀”為主題,解讀了國家和我市近期發布的建筑綠色發展方面的重要政策,明確了我市推動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相關要求,結合《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條例》重點介紹了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實施范圍、實施要求、激勵措施和有關罰則,并分享了我市實施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的工作經驗。 在互動環節,圍繞企業提出的綠色建筑標準、驗收標準、全生命周期運營管理要點和裝配式建筑發展方向、實施范圍、綠色建造等相關問題進行了現場解答。開發企業、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等十余名代表參加了現場互動交流,同時有近60人通過線上方式參加了此次活動,解讀細致翔實、交流氣氛熱烈,達到了“解讀政策、答疑解惑、傾聽訴求”的效果。 下一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堅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推進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助力首都工程建設領域高質量發展。 問題1:北京市的城市更新項目應執行哪些綠色建筑標準? 答:《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條例》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條中明確“實施城市更新項目應當開展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第三十一條中明確“實施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的,鼓勵按照綠色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等標準實施,鼓勵增設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 我市新建民用建筑采用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和京津冀區域協同工程建設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11/T 825);新建工業建筑采用《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GB/T 50878);既有建筑改造采用《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GB/T 51141)。 問題2:綠色建筑工程如何驗收? 答:《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條例》第十九條明確: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時,應當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對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的建筑綠色發展要求落實情況進行查驗。未進行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綠色建筑工程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按北京市地方標準《綠色建筑工程驗收規范》DB11/T 1315執行,具體版本按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或審查集成表對應的驗收標準執行。目前該標準已完成專家審查,預計今年發布實施。 問題3:綠色建筑在全生命周期中運營管理階段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條例》中明確,建筑所有權人承擔建筑綠色運行、維護管理的責任,應當遵守資源能源節約利用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建筑安全和穩定運行。實行物業管理的建筑,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規定和約定承擔建筑綠色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建筑所有權人或者受托管理人不得擅自拆改或者損壞建筑圍護結構保溫層、可再生能源系統、能耗計量系統、通風系統等與建筑綠色性能相關的設備設施。對建筑進行裝飾裝修時,不得損壞與建筑綠色性能相關的設備設施。物業服務人應當加強對裝飾裝修活動的巡查和監督。本市建立公共建筑能效分級管理制度。年度用能超過標準約束值的,公共建筑所有權人應當加強節能運行管理;年度用能超過標準約束值百分之八十的,建筑所有權人應當同時開展能源審計;連續兩年用能超過標準約束值百分之八十的,建筑所有權人應當按照規定實施節能綠色化改造。 問題4:目前北京市對三星級綠色建筑有哪些激勵政策? 答:一是財政獎勵政策。自2014年以來,我市持續對高星級綠色建筑給予市級財政獎勵。目前,我市獎勵政策為《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獎勵資金示范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京建發〔2023〕191號),對取得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新建項目和取得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識的既有項目,按照實施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60元的市級獎勵資金,單個示范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600萬元。符合要求的項目應按照《實施細則》要求進行申報。 二是信用加分政策。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企業和注冊人員市場行為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京建發〔2022〕69號),對獲得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證書的項目,其施工總承包企業和注冊建造師均可加4分。 三是公積金支持政策。根據《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的實施辦法》(京建發〔2024〕220號),對于申請貸款購買三星級綠色建筑的借款人,可貸款額度上浮30萬元 問題5.裝配式建筑未來發展方向和前景情況如何? 答:政策方面:《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55%。《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提出: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采用裝配式建筑,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房中的比重,到2020年達到30%以上,到2035年前全面采用裝配式建筑” 技術體系發展方面:我市不斷加強裝配式建筑新型結構體系、質量檢測技術和高效連接技術的研發與應用,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研發正在向縱深推進。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以鋼筋套筒灌漿連接剪力墻為主的第一代裝配整體式剪力墻技術體系和以EVE空心板疊合剪力墻、縱肋疊合剪力墻、SPCS疊合剪力墻、EMC空心疊合剪力墻為代表的第二代裝配式疊合剪力墻技術體系。同時,隨著工業化、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在建筑中的不斷應用,以鋼結構模塊和混凝土模塊為代表的模塊化建筑在北京開展試點建設,北京市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發展呈現不斷豐富、百花齊放的態勢。 問題6.裝配式建筑建造的具體要求及提升措施有哪些? 答:《關于加強裝配式混凝土建筑設計施工質量全過程管控的通知》(京建法〔2018〕6號)提出了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質量全過程管控的要求。主要要求有:一是加強設計與施工有效銜接。建立技術方案專家評審制度,并明確規定設計深度應符合我市相關技術要求,滿足施工需求。建立了施工組織設計專家評審制度,明確了審查重點,要求對施工組織設計中技術方案可靠性、安全性、可行性等內容進行審查。二是嚴格管控施工關鍵環節。明確規定在灌漿施工環節,灌漿作業人員、施工專職檢驗人員、監理人員必須同時在場,制作的平行試件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灌漿施工,并按照規定填寫灌漿施工檢查記錄和留存影像資料。三是“樣板先行”嚴把施工質量。建立了首段驗收和首件驗收制度,要求對具有代表性的施工段和生產的同類型首個預制混凝土構件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施工和批量生產。四是對預制混凝土構件進行“駐廠監造”。規定工程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對鋼筋隱蔽驗收、混凝土生產、混凝土澆筑、原材料檢測、出廠質量驗收等關鍵環節進行駐廠監造、旁站監理,有效提升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質量。 問題7.如果想了解和學習裝配式管理在項目建設各階段中的管理要求及工作流程,可以從哪里獲得? 答:北京市先后發布了20余項裝配式建筑專項政策文件,包括總體要求、質量管理、部品部件采購信息填報、財政獎勵等一系列文件。其中涉及項目建設的為《北京市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管理辦法》和《關于加強裝配式混凝土建筑設計施工質量全過程管控的通知》,上述文件就項目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和構件生產等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可以通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官方網站查閱學習。 問題8.關于竣工項目裝配率驗收,是否有規范性文件或標準? 答:按照《關于加強裝配式混凝土建筑設計施工質量全過程管控的通知》(京建法〔2018〕6號)要求,“建設單位應在工程主體結構驗收前,組織工程總承包(未實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施工單位)、監理等單位進行裝配式建筑預制率驗收,形成裝配式建筑預制率驗收表;在竣工驗收階段組織工程總承包(未實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施工單位)、監理等單位進行裝配式建筑裝配率驗收,形成裝配式建筑裝配率驗收表,并將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納入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根據項目檢查情況來看,各項目均有相應的裝配率驗收表和驗收資料,后續我們會同監督主管部門研究相應的規范性文件予以發布。 問題9.模塊化建筑如何實施裝配式建筑評價? 答:目前模塊化建筑在我市已完成幾個試點項目,積累了相關的項目實踐。經測算,模塊化建筑基本可以滿足北京市現行裝配式建筑相關要求。近期我們已著手開始研究模塊化建筑和新型疊合體系等裝配式建筑的評價規則,歡迎提供寶貴意見和建議。 問題10.裝配式建筑保溫隔熱墻板應用情況如何? 答:裝配式建筑由主體結構、圍護結構、裝修和設備管線四大系統組成。在北京項目實踐中,有些項目采用結構保溫裝飾一體板,既可以作為主體結構承重,也可以實現圍護墻與保溫、裝修一體化的功能和效果。文章來源于:{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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