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2023〕155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要求,現就調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4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調整后價格具體見附件。
二、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相關規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穩定供應。
三、《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京發改〔2022〕1420號)自2023年11月19日起廢止。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1月19日
附件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注: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居民用氣價格繼續執行2.10元/立方米。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