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許參加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濟使用家庭成員個人賬戶資金,支付本人和共濟對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使用范圍規定的相關費用,并可使用個人賬戶為本人和共濟對象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購買北京市補充醫療保險(現階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關于北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給家庭成員共濟使用,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一、家庭成員在使用參保人個人醫保賬戶資金時,不管是參保人還是家庭成員,均應為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注意:也就是只能為當前已經是北京醫保的家庭成員繳費,所以如果是首次參保一老一小就不能使用這個錢了)
二、家庭成員想要順利使用參保人個人醫保賬戶資金,需要提前備案,備案成功后的家庭成員方可共濟使用參保人員的個人醫保賬戶資金。
小編總結:
1)可以繳一老一小,但必須老人兒童已經是北京醫保參保狀態(首次參保的不行);
2)繳納前需先進行共濟備案,備案成功后才能使用個人賬戶的錢給親屬用;
關于北京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家庭成員可以共濟使用,注意點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關于使用參保人個人醫保賬戶的家庭成員,目前僅僅針對于已經參加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說只能是直系親屬可以使用。
第二,關于北京市個人醫保賬戶共濟的辦理主要有兩個渠道:
一、線上辦理,可以通過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辦理,注冊登錄之后,進入個人網廳,點擊左側目錄欄,點擊“我要辦”“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關系維護”,添加共濟對象提交保存,審核成功之后,家庭成員就可以共濟使用參保人個人醫保賬戶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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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線下辦理,需要參保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共濟對象的身份證,前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比如說醫保中心或者是便民服務中心,需要提醒的如果參保人無法親自辦理,可以由他人攜帶委托書進行辦理。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北京市個人醫保賬戶余額共濟使用,是指按照政策規定,備案成功之后的家庭成員使用,在使用他人醫保賬戶資金過程中,不管是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還是在零售藥店買藥,都必須使用個人實名登記的社保卡或者是醫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