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上半年將會完成北京市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報銷流程均由醫保經辦機構和參保單位進行相關信息互聯互通,不需要職工本人申請和跑腿奔波。
一、二次報銷的條件
只要是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上一年度醫保政策范圍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醫療保障的起付線,便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障待遇。
二、報銷比例
城鎮職工醫保:

城鄉居民醫保:

三、報銷流程
第一步:
醫保信息系統篩查統計出“上一年度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的參保職工信息。
第二步:
區級醫保經辦機構將以上參保人員信息通知所在單位或社區,核實并提供該職工“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情況和社會救助對象的醫療救助金額(信息系統同步自動采集社會救助對象的醫療救助金額)。
第三步:
“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金額”信息返回醫保經辦機構后,由醫保信息系統根據大病醫療保障報銷政策自動計算出報銷金額。醫保經辦機構通過銀行將大病醫療保障報銷金額打入參保時綁定的個人銀行賬戶中。
以上報銷流程均由醫保經辦機構和參保單位進行相關信息互聯互通,不需要職工本人申請和跑腿奔波。
四、常見問題
1、北京醫保二次報銷去哪報?
大病醫療保障按年度結算,由系統自動支付,參保人員無需申報。
2、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什么時候開始?
正常情況下,每年的上半年將會完成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
3、哪些人員享受醫保福利政策?
享受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難補助人員、享受城鄉低收入救助人員、特困供養人員和低收入農戶四類困難人員,其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降低50%,各費用段支付比例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