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依據】
1.《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2.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落實生育登記制度的通知》
2.《市政府審改辦關于取消調整74項市政府部門要求基層開具的涉及群眾辦事創業各類證明的通知》(京審改辦〔2016〕12號)
【對象范圍】
夫妻雙方均為外省市戶籍,一方或雙方在本市居住的非戶籍常住人口。
【辦理方式】
1.網上登記
登錄“北京市生育服務系統”(網址https://syz.phic.org.cn/)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生育登記。需要領取《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的,可在辦理生育登記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登錄系統自行下載打印,也可到一方戶籍地社區村(居)、鄉鎮(街道)服務窗口打印。
2.現場登記
一方或雙方為本市常住人口的,持夫妻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北京市居住證到一方現居住地街道(鄉鎮)填寫《北京市生育登記信息采集表》進行生育登記。子女已出生符合補辦要求的,補辦生育登記需攜帶《出生醫學證明》,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需要領取《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的,可在辦理生育登記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到辦理生育登記的鄉鎮(街道)領取,也可通過系統(網址https://syz.phic.org.cn,首頁“服務單打印”按鈕)自行下載打印。
【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
【提交材料】
夫妻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北京市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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