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北京城鄉居民醫保門診或急診待遇享受年度?
回復:
門(急)診待遇享受年度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自符合參保條件之日起 90 日內辦理參保交費手續的,自參保交費的當月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上年度參保人員在本年度連續參保交費的可享受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未連續參保交費的不享受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當年符合參保條件且參保交費的,視為連續參保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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