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北京共有產權住房使用過程中,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回復:
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人和同住人應當按照本市房屋管理有關規定和房屋銷售合同約定使用房屋。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和代持機構,不得將擁有的產權份額分割轉讓給他人;不得違反規定,擅自出售、出租、出借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同住人違反購房合同約定,有擅自出售、贈與、出租、出借或超過份額擔保等行為的,代持機構可以按照協議約定,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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