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招聘博士等人員方案(第一批)
2018年3月27日訊: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2018年公開招聘博士等人員計劃》。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工作人員須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6. 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本方案發布7個工作日后開始接受報名,報名時間不少于5天。報名方式、起止時間及相關說明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請登錄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點擊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欄目,下載并填寫《應聘報名表》、《個人信息匯總表》,并將填好的《應聘報名表》、《個人信息匯總表》(信息填報不全報名無效)及個人簡歷等相關材料電子版發送至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人事科指定投遞郵箱。郵件主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手機號碼”。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報名期間恕不接受紙質應聘材料及來電來訪。
(二)資格初審
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的主要標準為我院發布的崗位招聘條件。請應聘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報名資料真實、準確。
報名結束后,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將失去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因資格初審環節工作量較大,凡不符合我院本次公開招聘條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之前進行。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人事科將通過群發短信或電話形式告知已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并在規定時間提交初審階段提交的各類材料原件。經資格復審合格后,進入面試環節。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未按照醫院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面試考核
面試主要采取答辯或技能測試等形式進行,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面試由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人事科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面試考官將根據崗位的專業分類,由相關專業專家和有關部門行政負責人組成。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將于面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公開招聘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面向公開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統一安排,費用自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檢者可申請補檢一次。
體檢的具體時間安排待面試成績發布后另行通知。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需在體檢前出具原工作單位同意證明,否則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六)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應聘人員的考察由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人事科負責組織實施。
考察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考察的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期間被考察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工作。考察的結果將作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據之一。
(七)公示與聘用
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將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對擬聘人員信息進行公示。
公示的發布范圍與招聘方案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接待電話為022-23352635,公示意見受理郵箱為zhaopingongshi@tmu.edu.cn。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6個月內辦結相應手續,到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報到,并于報到后30日內簽訂聘用合同。未經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下列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1)應聘者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若招聘崗位出現空缺,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將根據實際需要調整招聘崗位,并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崗位調整聲明。調整后的招聘崗位、報名時間及相關安排也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各個環節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規定進行處理;聘用后查明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嚴重違紀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咨詢電話:
022-23352635(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人事科)
監督電話:
022-23333269(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紀檢、監察辦公室)
022-83336738(天津醫科大學人事處)
相關要求:
1、報名年齡、學習或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
2、留學回國人員或高級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5周歲。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