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濟南市歷下區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3年濟南市歷下區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招聘考試公告(55人)》已于2023年6月13日發布,本次濟南歷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5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與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應屆畢業生是指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含2022年、2021年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按照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考察或體檢階段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23年6月25日。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3年濟南市歷下區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