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條件、登記注冊后才能夠上路行駛,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的申請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持有殘疾人證,年滿16周歲以上,且身體條件要求符合《關于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牌證身體檢查的通告》要求。
2010年我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交通委員會運輸管理局和殘疾人聯合會五個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三輪摩托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的通告》中規定:
本市殘疾人購置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購買要求:
應當由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下肢殘疾證明等實名購買。
每名殘疾人只限購買1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如何辦理注冊登記?
申請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持有殘疾人證,年滿16周歲以上,且身體條件要求符合《關于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牌證身體檢查的通告》要求。
辦理注冊登記時,申請人需持本人的身份證明、殘疾人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和指定體檢醫院出具的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表》,到戶口所在地交通支隊非機動車登記站交驗車輛并進行辦理。
北京各區交通支隊地址電話:點擊查看https://map.beijing.gov.cn/category?categoryId=jtzdd
每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只可注冊1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未列入本市《準予核發牌證的環保型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目錄》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不核發牌證并禁止上道路行駛。
北京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路怎么處罰
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經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并領取牌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經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并領取牌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的信息應與號牌相對應,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查處。
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走非機動車道,在非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或者違反規定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停車滯留的處20元罰款。
非下肢殘疾的人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處50元罰款。
未滿16周歲在道路上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予以警告或者處10元罰款。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可以載一名陪護人員。違反載人規定的,對駕駛人處20元罰款。
違反規定搭乘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對乘車人處1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