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發改委根據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要求,印發《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本市居民用能價格維持穩定、不作調整
今冬供暖季期間,本市居民用電、氣、熱價格維持穩定,不作調整;執行居民價格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社區居委會等非居民用戶價格不作調整。非居民熱價不作調整。
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階段性調整
按照本市天然氣價格調整機制,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與上年同期持平,2024年3月16日取消上浮。非居民氣價調整后價格如下: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用氣類別 |
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價格 |
2024年3月16日起價格 |
|
發電用氣 |
2.70 |
2.27 |
|
供暖、制冷用氣 |
城六區 |
2.88 |
2.45 |
其他區域 |
2.64 |
2.21 |
|
工商業用氣 |
城六區 |
3.30 |
2.87 |
其他區域 |
3.06 |
2.63 |
|
壓縮天然氣 加氣母站 |
供居民用氣 |
2.10 |
2.10 |
供非居民用氣 |
2.76 |
2.33 |
注: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居民用氣價格繼續執行2.10元/立方米。
北京市發改委同時要求,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相關規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穩定供應。
》》2023-2024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