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要求,按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自2023年11月7日24時起,每噸分別降低140元和135元;89號汽油由每升7.78元調整為7.67元,降低0.11元;92號汽油由每升8.31元調整為8.19元,降低0.12元;95號汽油由每升8.84元調整為8.72元,降低0.12元;0號柴油由每升8.04元調整為7.92元,降低0.12元(具體價格見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和運雜費(最高零售價格的1%)確定。
各成品油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成品油價格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明顯位置公布油品價格,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消費者可通過12345平臺舉報價格違法行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價格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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