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的筆試包括哪些科目?
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中學);
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普通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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