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朋友:
2021年7月2日,延慶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延政發〔2021〕17號)(以下簡稱《禁放通告》),明確自2021年8月1日起,延慶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再設立煙花爆竹銷售點。《禁放通告》發布以來,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擁護和大力支持, 廣大市民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共同維護了良好的社會秩序和生活環境,有力促進了美麗延慶建設。
請廣大市民一定要站在維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維護良好生活環境的角度,按照《禁放通告》,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對于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等規定,相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
感謝廣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體安康、工作順利、闔家幸福。
延慶區人民政府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