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豐臺區寒假小學轉學材料清單
一、北京市戶籍學生
1.跨省轉入、國外轉入
(1)《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2)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3)學生父母在豐臺區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若無可不提供)
國外轉入的,還需提供國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及
中文翻譯件(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2.外區轉入、區內轉學
(1)《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2)學生父母是戶主的: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
學生父母不是戶主的:學生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學生父或母頁(必須與學生同一戶口簿)、學生本人頁;
(3)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4)學生父母在豐臺區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二、非北京市戶籍學生
1.跨省轉入
(1)自有住房的
①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讀批準書》,詳見《跨省轉入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生到街鎮審核相關提示》;
②《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③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④三年級至五年級學生,父母雙方自學生本人入小學一年級前一年的12月至2022年12月在京勞動合同;
二年級學生,父母雙方自學生本人入小學一年級前一年的6月至2022年12月在京勞動合同;
⑤學生父母在豐臺區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⑥學生父母雙方在豐臺區的《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2)租住房屋的
①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讀批準書》,詳見《跨省轉入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生到街鎮審核相關提示》;
②《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③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④三年級至五年級學生,父母雙方自學生本人入小學一年級前一年的12月至2022年12月在京勞動合同(法人的為營業執照)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紙質材料提供到2022年10月);
二年級學生,父母雙方自學生本人入小學一年級前一年的6月至2022年12月在京勞動合同(法人的為營業執照)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其中一方全部在豐臺區繳納,紙質材料提供到2022年10月);
⑤三年級至五年級學生,父母從學生本人入小學一年級前一年的12月至2022年12月在豐臺區的實際租住房屋的租賃合同和稅收繳款書;
二年級學生,父母從學生本人入小學一年級前一年的6月至2022年12月在豐臺區的實際租住房屋的租賃合同和稅收繳款書;
⑥學生父母雙方在豐臺區的《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2.外區轉入、區內轉學
(1)《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2)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3)學生父母在豐臺區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三、按北京市戶籍對待
1. 跨省轉入
(1)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
①《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②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③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
④自有住房的,學生父母在豐臺區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租住房屋的,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豐臺區實際租住房屋的租賃合同和稅收繳款書。
(2)符合隨軍進京落戶條件正在辦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
①《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②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③父(母)現役軍人證件;
④部隊師(旅)級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隨軍家屬身份確認函》;
⑤學生父母在豐臺區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或軍產房證明和實際居住材料。
(3)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
①《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②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京籍父(母)戶口簿首頁、父(母)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繼父(母)的,還需提供有關學生撫養權歸屬的法院判決書或經民政部門確認的離婚協議書;
養父(母)的,還需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收養登記證》。
③學生父母在豐臺區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4)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①《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②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③學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和北京人才工作網驗證截圖。確認單須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與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④自有住房的,學生父母在豐臺區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租住房屋的,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豐臺區實際租住房屋的租賃合同和稅收繳款書;持證人2022年10月豐臺區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且繳納社保單位與工作居住證上的聘用單位一致。
(5)區臺辦認定的臺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
①《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②區臺辦/區僑務部門出具的在京就讀證明;
③學生身份證明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④學生父母在豐臺區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臺灣轉入的,還需提供臺灣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
國外轉入的,還需提供國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及中文翻譯件(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2.外區轉入、區內轉學
(1)《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2)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3)學生父母在豐臺區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其中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學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和北京人才工作網驗證截圖。確認單須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與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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