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北京市用人(工)單位申請招用殘疾人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通告
根據市殘聯等9部門《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本市殘疾人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殘發〔2018〕26號)相關規定,符合招用殘疾人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辦理條件的用人(工)單位,按規定申報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并申報繳納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后,請于2022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以網上申請、現場申請或郵寄材料申請的方式,向稅務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2021年1至12月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的,視為自行放棄,不再給予補貼。
特此通告。
?附件:各區用人(工)單位招用殘疾人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地點及咨詢電話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