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疫情期間無法正常提供勞動的工資怎么發?
答:此種情景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綜合考慮。
1.如果公司合理安排勞動者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期(包括自設的福利假)、綜合調劑使用休息日的,則應按照相關休假規定或勞動者正常出勤支付勞動報酬。
當然,如果公司與勞動者就工資標準進行協商達成一致,可以依據協商一致調整后的標準支付勞動報酬,但調整后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如果公司既未安排勞動者使用各類假期,也未就工資問題和勞動者協商,則公司應當根據勞動者未復工時間的長短等綜合情況判斷支付工資報酬的標準。
①如果未復工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個月),公司應按照勞動者正常工作期間勞動報酬中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等固定構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績效、獎金、提成等勞動報酬中非固定構成部分以及與實際出勤相關的車補、飯補等款項,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②如果未復工時間較長,公司可以參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七條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待遇,即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