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人員,以及入境人員和其他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應隔盡隔”人員開展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時所設置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設置和管理工作。
二、各方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各區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領導并組織實施區域內傳染病防治工作,各街鄉(鎮)在區政府領導下負責相關工作。
(一) 區防控領導小組
1.指定相關工作機構統籌設置本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按照隔離觀察點規模和流程設置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
2.建立區級層面人員、物資等協調機制和工作流程,明確各部門職能。
3.組織衛生健康、公安、文旅、消防、市場監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共同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防疫、消防、安全、保障、垃圾處理等基本條件進行評估驗收。
4.組織相關部門定期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各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5.建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工作人員激勵機制,做好對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工作。定期組織對工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組織進入隔離區的工作人員在完成任務后進行14天的隔離醫學觀察休整和核酸檢測。
(二)街鄉(鎮)
1.配合做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員防護用品配備等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做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出入口人員登記排查工作,確保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安全穩定。
3.所在街鄉(鎮)派出所負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治安工作,依法處置突出問題,負責工作人員和集中隔離人員的犯罪、吸毒、精神障礙等背景審查工作。
(三)區衛生健康委
1.選派醫務人員參加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專業技術服務工作。
2.指導工作人員開展隔離觀察,做好個人防護。
3.組織醫務人員對集中隔離人員中精神障礙患者和較重基礎性疾病人員進行病情研判和初步治療工作。
(四)區疾控中心
1.指導向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接收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其他根據防控工作需要應隔盡隔人員的相關信息并按照防疫要求落實集中隔離觀察各項措施。隔離期滿后,指導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解除人員隔并開展環境消毒消殺工作。
2.指導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工作人員和醫學觀察對象做好個人防護和消毒。
(五)區衛生健康監督所
1.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落實《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對廢棄物存儲、登記、消毒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2.對集中通風系統運行狀況開展監督檢查。
(六)其他行業主管部門
文旅、消防、公安、市場監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賓館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醫療)垃圾清運處置、污水處理的監督和實施、突發事件應對等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工作機構負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防護物資供應保障。
(七)經營單位
1.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協助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各項防控措施。
2.保障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各種生活設施設備正常運轉。
3.配合街鄉(鎮)政府在隔離區設置廢棄物集中收儲點,并配備廢棄物所需處置設施。
4.保障廂式電梯換氣扇、地下車庫、通風系統運轉正常,符合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氣流組織要求。
5.經過專業防護培訓的物業人員,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再開展垃圾收儲分類管理工作。
三、組織架構
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設立臨時辦公室,下設防控消毒組、健康觀察組、信息聯絡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病例轉運組、人文關懷組。抽調街鄉(鎮)政府、公安、安保、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單位工作人員組成,準備后備梯隊輪替。以上各組可根據隔離觀察人員數量據實設立,組間視情合并職能。各組職責如下:
(一)防控消毒組
負責培訓、指導工作人員個人防護和消毒工作;負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日常消毒和人員正常解除后實施預防性消毒及質量控制。加強公共區域開窗通風,做好環境清潔衛生,每日對地面、門把手和電梯按鍵等人員觸碰較多部位、公共衛生間、垃圾桶等進行消毒,指導工作人員個人防護。
(二)健康觀察組
每日早晚對隔離觀察對象各進行一次健康狀況監測,逐個房間收集體溫記錄或了解電子測溫情況。詢問并記錄觀察對象健康狀況,指導集中隔離人員個人防護,開展健康宣傳并定期巡查,提示隔離觀察對象未經同意,不得擅離隔離房間,要求對不遵守隔離觀察要求的應及時勸阻。督促隔離觀察對象做好開窗通風、室內清潔和消毒。對集中隔離人員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
(三)信息聯絡組
負責建立集中隔離人員數據庫,每日收集報送信息,與相關單位做好觀察對象信息對接,每日例會會務保障,工作人員健康監測信息收集報告。
(四)安全保衛組
負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封閉管理,做好出入人員排查、測溫驗碼等工作。每日巡視消防、門窗、監控設施等安防設備運轉狀況,依法處置突出問題。
(五)后勤保障組
做好隔離觀察對象生活、防護物資等保障,巡視水電氣暖等設施設備運轉狀況,檢查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六)病例轉運組
負責觀察對象的接收、轉移,觀察對象出現異常時,及時協調轉運到定點醫療機構排查診治。
(七)人文關懷組
加強對集中隔離人員的人文關懷和溫馨服務,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導和支持。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所在區防疫指揮部要成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統籌協調特殊群體就醫、攜寵物隔離等相關工作。同時,設立心理援助熱線,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號碼,向集中隔離人員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服務,緩解集中隔離人員的負面情緒,預防與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頓,防范心理壓力引發的極端事件。發現集中隔離人員可能有精神衛生問題時,及時向對口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介。
四、衛生學要求
(一)選址
1.場所應為多層獨棟建筑,與其他相鄰建筑應設置至少20米綠化隔離衛生間距,鄰近建筑不應包括人口稠密區及人員密集場所(如住宅區、商業中心、中小學校及幼兒和老年人聚集的場所),優先選擇郊區賓館等場所。遠離污染源,遠離易燃易爆產品生產、儲存區域,以及存在衛生污染風險的生產加工區域,不得在醫療機構設置集中隔離場所。
2.集中隔離場所應當為合法建筑,其基礎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災、城市建設、環境保護等標準要求,配備有保證集中隔離人員正常生活的基礎設施。優先選擇樓層較低的建筑作為隔離場所,確保室內各類設施的安全,尤其高樓層窗戶、陽臺、天井等應當加強封閉式安全防護。
(二)平面布局
1.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內部根據需要合理分區和設置通道(三區兩通道)。“三區”指生活區、醫學觀察區和物資保障供應區等,不同區域之間應有嚴格分界,需采取物理隔斷方式進行隔離,并設置明顯標識。“兩通道”應包括工作人員通道和集中隔離人員通道。兩通道不能交叉,盡量分布在場所兩端,并設置明顯標識。具備條件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垃圾清運通道與集中隔離人員進出的通道分開。
2.廂式電梯換氣扇、地下車庫、通風系統保證正常運轉,符合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氣流組織要求。
(三)通風
1.應定時開窗通風,并根據氣候條件適當調節開窗時間;使用空調系統通風時,應選擇分體空調,如使用集中空調,保證空調運行正常,加大新風量,全空氣系統關閉回風。
2.工作人員應督促隔離觀察對象做好隔離房間的開窗通風,每天至少2次,每次至少30分鐘。為避免隔離房間同時開門、開窗導致的空氣串流,應采取分時取餐、錯時通風的措施。
3.應在衛生間排風管設置止回閥,防止空氣通過排風管在不同房間串流。
4.隔離房間內廚房的排風、排煙管道及設備設施在集中醫學觀察期間應停止使用或暫時封閉。
5.隔離房間內排水管應設置存水彎、地漏水封,防止空氣經排水管道在不同房間串流,不符合條件的不得作為集中隔離觀察房間使用。
(四)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廢棄物處置
1.每個房間在衛生間和生活區各放置一個垃圾桶,要求集中隔離人員在桶內均套上醫療廢物包裝袋,每次清理垃圾時要求將醫療廢物包裝袋袋口扎緊封口,置于房間門口,由工作人員統一清理。要求做到日產日清。
2.工作人員清理廢棄物時,應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或防護面屏、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防護用品。發現醫療廢物包裝袋封閉不嚴或有破損的,用預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為5%,配制時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噴灑于封口處或破損處,再外加一層醫療廢物包裝袋套裝封口。
3.集中隔離場所所有垃圾均應當裝入黃色醫用垃圾處理袋內,每日定期集中回收,按醫療廢物的技術要求進行收集、儲運和無害化處理。工作人員收集完畢后做好個人清潔,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集中隔離場所貯存垃圾可根據實際貯存量,每2?3天由處置單位用專車進行回收處置,并做好日期、數量、交接雙方簽名登記工作。
(五)廁所
單人隔離使用的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邊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為5%,配制時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廁所內表面以消毒手經常接觸的部位(門把手、水龍頭等)為主,可用有效氯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為5%,配制時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后清水擦凈。
(六)日用物品
拖布和抹布等衛生用具應按房間分區專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為5%,配制時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進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鐘后用清水沖凈,晾干存放。
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隨時消毒。消毒時用有效氯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后清水擦凈。
(七)食飲具
餐具首選煮沸消毒15分鐘,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鐘后再用清水洗凈。
(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墻壁等表面
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噴灑消毒,消毒作用時間不少于30分鐘。
(九)污水處理
污水在進入市政排水管網前必須經過化糞池無害化處理,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學觀察和救治臨時特殊場所衛生防護技術要求》(WS694-2020)進行消毒處理,消毒后污水應當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污水排放無化糞池無害化處理的場所不得設置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
(十) 衣服、被褥等紡織品
受到污染的衣服、被褥等紡織品在收集時應當避免產生氣溶膠,建議均按醫療廢物集中處理。無肉眼可見污染物時,若需重復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鐘;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然后按常規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裝袋盛裝后直接投入洗衣機中,同時進行洗滌消毒30分鐘,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貴重衣物可選用環氧乙烷方法進行消毒處理。
五、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程序
1.聯系:信息聯絡組與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設置部門聯系,確認擬接收人員名單及相關情況,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做好接收準備。
2.接洽:健康觀察組與轉運工作人員接洽,核對接收人員基本信息。
3.核實:健康觀察組、安全保衛組和信息聯絡組共同核實集中觀察人員基本信息,填寫《集中觀察人員信息一覽表》。
4.錄入:信息聯絡組將《集中觀察人員信息一覽表》錄入電腦,按規定上報。
5.確認:信息聯絡組與疾控中心或相關部門溝通,確定集中隔離人員對應的病例或疫情形勢,初步確定解除觀察時間。
6.建卡:健康觀察組給觀察對象建立《集中觀察人員健康監測卡》。
7.匯總:信息聯絡組及時匯總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同時存檔備查。
(二)健康觀察程序
1.健康觀察組應指導并督促觀察對象按時按量服用中藥預防飲,將服用記錄記入《集中觀察人員健康監測卡》。
2.健康觀察組每日至少2次詢問觀察對象健康狀況,測量體溫或獲取電子測溫記錄,詢問有無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相關癥狀,記入《集中觀察人員健康監測卡》。
3.健康觀察組一旦發現觀察對象健康異常,立即進入轉診程序。
4.信息聯絡組匯總當日觀察對象健康動態,填報《每日匯總表》。
(三)核酸檢測程序
1.入境人員:根據《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調整入境進京人員核酸檢測頻次的通知》和《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加強入境人員管理措施的通知》,入境進京人員在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0天增加1次核酸檢測,即在集中隔離當日、第4天、第7天、第10天采集鼻咽拭子進行核酸檢測;滿14天時,采集鼻咽拭子及環境標本進行核酸檢測,人員標本需在兩個檢測機構采用不同核酸檢測試劑進行平行檢測交叉驗證,滿足“三樣本陰性”(兩家檢測機構人員標本陰性+環境標本陰性)要求。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滿14天后繼續進行集中隔離的入境人員,在繼續隔離第3天采集鼻咽拭子進行核酸檢測;隔離期滿21天時,采集鼻咽拭子及環境標本進行核酸檢測,并滿足“三樣本陰性”的要求。對入境人員(或入境航班)由海關檢測發現陽性的,或隔離期間相關人員(或物品)檢測發現陽性的同航班入境人員,在檢測發現陽性后次日增加核酸檢測頻次,分別在上午和下午采集鼻咽拭子、居住環境及個人物品標本,兩個時段采集的標本需分送兩個檢測機構采用不同檢測試劑進行平行檢測。
2.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當日、第4天、第7天、第14天、第16天、第21天采集鼻咽拭子進行核酸檢測。滿21天時,采集鼻咽拭子及環境標本進行核酸檢測,人員標本需滿足“三樣本陰性”要求。
3.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如密切接觸者在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前兩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應在第1、4、7天進行核酸檢測,滿7天時,采集鼻咽拭子及環境標本進行核酸檢測,需滿足“三樣本陰性”要求。如密切接觸者前兩次核酸檢測有陽性結果,其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按照密切接觸者管理至期滿21天。
4.發現有集中隔離人員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時,應增加該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衛健、文旅、公安等人員力量,區疾控中心和區衛生監督所應派駐人員。同時健康觀察組需強化日常健康監測和管理,包括每日監測和詢問觀察對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嚴格限制活動等管理措施,嚴格落實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場所通風、日常清潔和預防性消毒等要求,必要時增加技防措施,監控觀察對象行為。
(四)日常服務流程
1.每日送餐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工作人員每日早、中、晚配送三餐至隔離房間門外,采用U型送餐路線,不能對門同時開門取餐。盡量滿足個性化需求,不允許外賣點餐。屬地市場監督局做好食品安全保障。
2.基本醫療服務
參照《關于進一步加強門診和醫療服務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京防組醫發﹝2021﹞10號),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要排查隔離人員健康狀況,對有基礎疾病、重性精神疾病、血液透析的人員以及老年人、14周歲及以下未成年人、孕產婦等人群建立健康狀況臺賬,針對性準備日常藥物,滿足基本診療和用藥需求。專科精神病院建立隔離收治病區,定點收治需要緊急救治的急性發作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各區選取轄區內綜合醫院建立隔離透析室,滿足隔離人員中血液透析需求。
3.應急救治
各區建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突發疾病定點救治機制,設立急救轉運綠色通道。隔離人員如出現異常狀況,啟動應急機制轉運就醫。轉運時專車閉環,醫療機構設立專區治療。
4.生活及安全保障
隔離房間確保網絡和電視信號良好、座機電話通暢。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外圍設置快遞物品存放處,快遞物品經消毒、登記、查驗后方可進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交送隔離人員。
安全保衛組每日巡視消防、門窗、監控設施等安防設備運轉狀況,依法處置突出問題。保障隔離人員人身、財物安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建筑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屬地公安部門做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周邊外圍保障。
(五)解除觀察程序
1.經健康觀察組確認無相關癥狀且符合相應人群解除隔離條件的以下觀察對象,經區疾控中心下達解除隔離指令后,為其出具《集中觀察證明》或《解除集中觀察通知書》或《溫馨健康提示卡》,解除集中觀察。
(1)入境人員:隔離期滿21天時,采集鼻咽拭子及環境標本進行核酸檢測,并滿足“三樣本陰性”的要求。
(2)密切接觸者:隔離期滿21天時,采集鼻咽拭子及環境標本進行核酸檢測,滿足“三樣本陰性”的要求。
(3)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如密切接觸者在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前兩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隔離滿7天時,采集鼻咽拭子及環境標本進行核酸檢測,滿足“三樣本陰性”的要求。
(4)如密切接觸者前兩次核酸檢測有陽性結果,其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按照密切接觸者管理至期滿21天時,采集鼻咽拭子及環境標本進行核酸檢測,并滿足“三樣本陰性”的要求。
2.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隔離觀察期滿后,集中隔離點應提前將人員信息推送給解除集中隔離人員居所所在屬地政府,并督促解除集中隔離觀察人員與居所所在社區做好信息對接,繼續納入社區管控,并實施7天健康監測。執行7天健康監測的人員,非必要不外出,期間不參加各類集體活動,不聚餐、不聚集,并按社區要求報告健康狀況。
(六)陽性人員轉運程序
當觀察對象核酸檢測陽性或出現疑似癥狀時,病例轉運組應立即安排急救車輛,單人單車負壓轉運至指定醫療機構救治和排查,做好信息報告。參與轉運工作人員全程做好個人防護,并要求觀察對象全程佩戴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轉運后對車輛和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區域做好終末消毒。參與轉運工作人員應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護目鏡或防護面屏、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防護用品。
六、個人防護要求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工作人員應穿戴一次性工作帽、N95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與被集中隔離人員保持1米以上距離。采樣、流行病學調查等其他工作防護標準參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要加強對現場消毒人員培訓,確保現場消毒人員能夠正確進行個人防護、消毒劑配制、手衛生,規范開展消毒操作。保潔或消毒人員在配制消毒液時,應當穿戴醫用外科口罩、乳膠手套、護目鏡或防護面屏、工作服等。
所有工作人員應做好健康監測和定期核酸檢測。對采樣、保潔等高風險人員可每隔1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其余一線工作人員可每周檢測2次并保持合理間隔。
七、管理要求
1.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所有工作人員均應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種,不符合要求者調離工作崗位。
2.原則上集中隔離人員應單獨房間居住,房間內應張貼或擺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傳資料。
3.所有觀察對象在觀察期間不允許與其他觀察對象接觸。觀察對象在房間內單獨就餐。
4.7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14周歲及以下未成年人、孕產婦、患有基礎性疾病等不適宜單獨居住的,由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工作人員評估確認后,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居住。居住期間,應盡可能減少直接接觸,近距離接觸時需做好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
5.所有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實行24小時封閉管理。除安全及防控需要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運行期間不進行裝修、改造等施工作業。
6.確需前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內公共區域活動的,應由專人陪同,敦促其及時返回,減少駐留時間,盡量不觸碰公共區域物品及設施。
7.觀察對象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公共區域內活動時,應佩戴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彼此間保持1米以上距離。
8.觀察對象應保持良好衛生和健康習慣,避免用手接觸口鼻眼;打噴嚏或咳嗽時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隨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紙巾包好,棄置于垃圾箱內。
9.觀察對象離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后立即進行消毒,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所有集中隔離人員全部離開后進行整體終末消毒和檢測,確保下次入住安全。曾出現陽性人員的隔離房間,經終末消毒后空置7天后方可繼續安排入住其他集中隔離人員。
10.每日對隔離區域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每日更換補充的物品應建立抽檢制度,嚴格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日常消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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