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經國家藥監局審查,批準2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品。截至3月16日,國家藥監局已批準12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品。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適用于《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21號)規定的人群。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加強相關產品上市后監管,保護患者用械安全。
附件:國家藥監局已批準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
圖片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需要說明的是:
核酸檢測依然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確診依據,抗原檢測作為補充手段可以用于特定人群的篩查,有利于提高“早發現”能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有核酸檢測能力的,應當首選核酸檢測;不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的,可以進行抗原檢測,并做好醫務人員的培訓和患者的溝通指導。隔離觀察人員和社區居民進行抗原檢測,應當認真閱讀說明書、規范操作,一旦抗原檢測陽性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需要時,進行核酸檢測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