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9年度匯算應補稅但未辦理,影響2020年度匯算退稅嗎?
申請2020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19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拒不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我需要辦理年度匯算補稅嗎?
1.如果您是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已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與這四項所得全年加總后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存在差異,您就需要關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如果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納稅款,您應當辦理年度匯算申報并補繳稅款。
2.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準,如果您的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但需要年度匯算補稅或者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那么您無須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也無須補繳稅款。
3.也就是說,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符合免于申報條件,無須申報也無須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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