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起全國個稅扣繳方法調整(附政策全文)
內容:過去應屆畢業生等新入職人員往往會先多預扣個稅次年再退稅,今后大學生們當月就可以直接少扣一些個稅。國家稅務總局出臺新規,當年新入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在預扣預繳階段的稅收負擔開始減輕。
政策實施時間: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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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規定
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稅務總局方面也表示,如果納稅人僅是在新入職前偶然取得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也不受影響,仍然可適用該公告規定。
例如納稅人小王2020年1月到8月份一直未找到工作,沒有取得過工資、薪金所得,僅有過一筆8000元的勞務報酬且按照單次收入適用20%的預扣率預扣預繳了稅款,9月初其找到新工作并開始領薪,那么新入職單位在為小趙計算并預扣9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以扣除自年初開始計算的累計減除費用即為4.5萬元(9個月×5000元/月)。
另外《公告》也規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開始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