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匯算,通俗地講,就是在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新個稅法實施后,單位每月代扣的個稅只是預繳,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一年后算總賬再多退少補。
重要提醒
未按期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退稅可以放棄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你是屬于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補稅必須辦
如果你是屬于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匯算是你的義務。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也就是說,年度匯算申報后,如果你需要補稅,請在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專家建議:為了不因漏稅影響個人征信,建議每個納稅人都進行年度匯算,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進行操作,幾分鐘就能知道要不要退補個稅。實際上,哪怕你年收入不到6萬元,也可能產生退稅,這是新個稅法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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