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區發布疫情防控通告
一、嚴格落實個人防控責任。風險人員應立即主動報備,配合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各項防控措施。因瞞報、虛報或未按規定落實防控措施,引發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予以追責和處罰,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途經中高風險地區和病例所在縣(市、區)的進返京人員、與發布病例軌跡有交集人員,以及接到外省(市、縣、區)各級疾控中心電話告知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等風險人員,立即主動向社區報告,配合做好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各項防控措施。
三、如有接到疾控部門電話通知的人員,應在原地保持相對靜止,做到不外出、不接待來訪親友,并根據疾控部門和各社區的統一安排,及時配合進行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
四、健康監測期間,進返京人員和同住人員一旦出現發熱、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瀉、味覺異常、嗅覺異常等癥狀,不要自行購藥、服藥,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網約車等,需立即報告社區,采集標本進行檢測并采取相應管控措施。
五、堅持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學佩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常通風,盡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氣不流通的場所。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措施,進入公共場所時,要堅持全員健康寶掃碼登記入內,配合做好戴口罩、驗碼測溫、一米線等防控措施。
西城區社區防控組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