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海淀煙花爆竹禁放規定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經區政府研究決定,現就本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海淀區行政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單位或個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地點燃放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收繳其煙花爆竹,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四、燃放行為人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行為人進行處理。
五、法律、法規對燃放煙花爆竹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六、本通告自正式發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海行規發〔2018〕4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問答解讀
一、《通告》的背景依據是什么?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要求的不斷提高,為進一步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身傷害,提高我區空氣質量,區煙花辦起草了《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征求了相關單位和社會群眾意見。
二、《通告》的目標任務是什么?
通過各部門、各屬地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禁放措施和社會各界群眾共同遵守,確保禁放規定得以有效實施,達到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身傷害,不斷提高我區空氣質量。
三、《通告》主要內容有哪些?
海淀區全部行政區域范圍內全年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
四、《通告》涉及哪些范圍?
海淀區所有行政區域。
五、《通告》執行標準是什么?
區煙花辦將牽頭各相關單位、屬地政府積極落實,通過加大宣傳引導、查繳打非、安全監管、大氣監測、應急處置、禁放看護等措施,保障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得以有效實施。
六、《通告》惠民利民舉措有哪些?
進一步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減少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人身傷害,改善空氣質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
七、《通告》新舊政策差異是什么?
舊政:2018年2月,海淀區人民政府對煙花爆竹禁放區域進行了劃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海行規發〔2018〕4號),明確我區五環內(含五環路)及香山街道、青龍橋街道、四季青鎮、海淀鎮、田村路街道等5個街鎮全轄區為禁放區;在西三旗街道、馬連洼街道、上地街道、西北旺鎮、溫泉鎮、蘇家坨鎮、上莊鎮等7個街鎮全域以及清河街道、東升鎮轄區的五環外區域內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在限制燃放區域內(除禁放的地點外),在除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全天24小時和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7時至24時外的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新政:此次,海淀區煙花辦將對我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進行重新劃定,擬將海淀區所有行政區域全部劃定為禁放區,禁放區內全年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
八、《通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遵循“依法行政、社會治理、從嚴管控、民意主導”的工作原則,完善“各級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安全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切實解決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各類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