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起北京新冠核酸檢測價格降低至58元
近日,市醫保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印發《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自10月26日起,本市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執行調整后的檢測項目價格。此次是本市對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第五次動態調整。
本市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單樣本價格由80元降低至58元/次,5樣本、10樣本混合檢測價格同步由每樣本30元、20元降低至18元、13元。
該價格為最高政府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不得上浮,但可根據自身情況下浮調整,下浮幅度不限。此外,非公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參保人員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時也按照上述政策執行。
?核酸檢測費用報銷嗎?
“應檢盡檢”人員:“應檢盡檢”是對重點地區、重點區域和重點人群集中開展核酸檢測。
“應檢盡檢”人群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費用由醫保基金和財政共同負擔,個人無負擔。
“應檢盡檢”以外人員:
北京市其他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因疫情防控需要,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費用,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按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報銷,醫保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由個人負擔。
?報銷注意事項
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保基金對參保人員醫療費用按相應的支付比例予以報銷。
?定點醫療機構檢測
1.本人定點醫院
2.定點中醫醫院
3.定點專科醫院
4.32家定點A類醫院
5.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本人定點醫療機構或參保人員共同的定點醫院(無需選擇),進行核酸檢測的費用,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城鎮職工醫保費用報銷比例
?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報銷比例
圖源為:醫保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