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10月24日起,澳門進京人員需持登機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澳門進京人員入境通道由目前T3-D處置專區調整至T2航站樓,不再實行入境檢測、閉環轉運、14天集中隔離和7天健康監測。
3、澳門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解除隔離后7天內、澳門紅碼區及黃碼區人員解封后7天內、高風險崗位人群在崗期間及離崗后14天內暫不得進京。香港入境澳門未滿21天人員不得進京。
【10月25日零時起】所有擬由內地乘搭民用飛機入境澳門人士的防疫措施
澳門特區政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疫情防控需要,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14條的規定,自2021年10月25日零時起,所有擬由中國內地乘搭前來澳門特別行政區民用飛機的人士,須持有采樣日后48小時內作出的符合衛生當局要求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未能出示符合要求證明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
而在截至2021年10月27日23時59分的寛限期內,持有48小時至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者,可在澳門國際機場即時接受一次免費檢測采樣代替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