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共有產權房建設導則修訂征求意見發布 (附具體規定內容)
內容:2021年2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2020年修訂版)》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修訂稿對選址規劃、社區環境、配套設施建設、戶型面積等十一條內容進行了優化補充,更是首次提出中心城區新建項目執行差別化面積標準,十八層(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總建筑面積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層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總建筑面積不大于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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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稿有哪些具體規定
?中心城區套型最大可到100平方米
“中心城區共有產權住房以集約規劃為主導,充分發揮公共服務配套的優勢,倡導‘小戶大家’理念。適度放寬中心城區以外共有產權住房的面積、容積率等方面建設規劃指標。”開篇,修訂稿就提出了差別化原則。
?中心城區新建項目執行差別化面積標準,十八層(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總建筑面積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層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總建筑面積不大于100平方米。其他區新建項目套型總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20平方米。
相比于原先“城六區新建項目套型總建筑面積不應大于90平方米;其他區新建項目套型總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設總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過120平方米”的規定,修訂稿不僅放寬了中心城區共有產權房的套型面積上限,且對于城六區以外的其他區,允許開發建設單位按市場調查合理確定共有產權房項目中大套型的比例。
?在項目容積率上,修訂稿明確,中心城區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容積率不應高于2.8,中心城區以外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容積率原則上不應高于2.5。
?住宅套內空間宜具備可變性
為了滿足全生命周期下的家庭生活需求,修訂稿還特別提出“空間可變形”原則,明確共有產權房設計應遵循標準化、模數化、一體化的原則,倡導主體結構大空間布置,通過輕質隔墻系統、家具設備設施等靈活劃分套內功能空間,實現住宅使用的長壽性、可變性。
同時,為了發揮豎向空間功能布置的靈活性,將中心城區共有產權房的層高也調整為2.9米。
?圖書館健身館宜設置在地上
修訂稿明確,圖書館、健身館作為標準配置,應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和天然采光條件,宜設置在地上;圖書館建筑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處,室內健身館建筑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處,室外集中健身場可結合公共活動場地設置,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設施;鼓勵因地制宜設置豐富居民公共交流的空間,可以設置咖啡館、茶館,也可以設置廊亭、休息座椅等交流場所。
同時,對于活動、休憩等室外設施,應滿足老年人安全使用需要,宜設置在向陽避風處;結合總圖布局及公共空間合理設置分類垃圾收集點和快件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