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北京發布
開始實施時間:2019年2月1日
實施結束時間:2022年1月31日
實施期三年。
補貼范圍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確認單》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五)本市公安機關認可的其他享受本市戶籍同等待遇人員。
新聞來源@北京發布
開始實施時間:2019年2月1日
實施結束時間:2022年1月31日
實施期三年。
補貼范圍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確認單》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五)本市公安機關認可的其他享受本市戶籍同等待遇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