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3〕486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有關直屬單位:
為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強國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等十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教人〔2022〕21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學科教學帶頭人和骨干教師在職業道德修養、教書育人、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培養青年教師等方面的引領示范作用,市教委決定開展2023年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學科教學帶頭人和骨干教師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對象
(一)評選范圍:本市幼兒園、中小學校、職業高中、區教師培訓院校、區教學研究機構、少年宮(含少年之家、青少年科技館、站)、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
(二)評選對象:截至2023年8月31日之前在職在崗符合參評條件的專任教師(周課時數不少于8課時);兼課每周不少于6課時的行政人員。
已評為北京市特級教師的不列入評選對象。
二、評選條件
(一)北京市級骨干教師評選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守憲法,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履行公民義務,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2.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熱愛教育事業,堅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因材施教,教學相長,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幫助學生養成良好個人品德和社會公德,為學生健康成長發揮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堅持“五育”并舉,在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引領和示范作用。
3.具有廣闊的教育視野及了解學術前沿的意識,能夠根據社會時代的發展和教育的發展更新教育觀念和知識結構,積極探索、勇于創新。
4.具有扎實的學科基礎理論和教學技能,熟悉并掌握新課程新教材,積極主動落實基礎教育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提高課堂教學質量,探索數字化賦能教育教學,教學效果顯著,近5年內承擔過區級及以上教育教學主管部門組織的研究課;幼兒園教師熟悉并掌握《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及《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承擔過區級及以上教育教學主管部門組織的半日觀摩活動。
5.具有較高的教育理論修養和較強的教育科研能力。近5年內在教育教學改革工作中承擔主要任務并發揮骨干作用;近5年內承擔或參與市級科研課題有階段性成果或近5年內在市級及以上正式刊物上發表過與專業有關的教育教學論文。
6.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能夠發揮輻射帶動作用,積極承擔培養和指導青年教師任務,在提高青年教師師德素養、專業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實際工作效果等方面成效明顯,為本校和本區教師隊伍建設做出貢獻。
7.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應具有高級教師或高級講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小學、幼兒園的教師應具有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二)北京市級學科教學帶頭人評選條件
北京市級學科教學帶頭人除應具備北京市級骨干教師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高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2.在學生核心素養培養與關鍵能力培養取得突出成績,教書育人成績突出。近五年內承擔或主持過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取得階段性成果。
3.具有系統的專業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熟悉并掌握新課程新教材,高質量落實基礎教育課程教學改革,探索數字化賦能教育教學;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教育教學能力強,將學科知識、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有機結合,形成富有個性的教學風格,在本學科領域內具有很高的影響力。
4.具有堅實的學科理論基礎,能夠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教學理論研究,形成具有較高水平的教學研究成果,且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與推廣價值。
5.教育教學研究能力強,近5年內主持或承擔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科研課題(科研項目)并取得階段性成果或公開發表、出版本學科的論文、論著,或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中小學教材編寫不少于4萬字。
6.在本市或區學科建設中能夠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為本市教師隊伍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三)在同等條件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優先考慮。
1.積極參加教師交流輪崗,已完成全職交流輪崗一學年及以上且表現突出的教師,到京外地區參加全職支教一年及以上且表現突出的教師;
2.具有擔任5年及以上班主任經歷的教師;
3.堅持在農村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6年及以上的教師;
4.積極參加2023年暑期干部教師實訓,在2023年暑期實訓中表現突出、獲評優秀成果的教師。
三、評選名額
全市計劃評選學科教學帶頭人400名左右。市級骨干教師2000名左右。
各區推薦名額詳見附件1。
四、評選程序
(一)個人申請,學校考核推薦
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可自主向所在學校提出參評申請。學校在本單位組織進行民主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不少于所在單位在職專任教師的三分之二(含),且同意推薦的比例不低于參加測評人數的三分之二(含)。
(二)區遴選推薦
各區教委要成立評選推薦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對參評教師的師德和教育教學效果,進行綜合評議并提出評議意見。區評選推薦領導小組根據專家評議意見,擬定推薦人選,并將推薦人選的名單及其業績在本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同時紙質材料由推薦人選所在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確無不良反映,按要求報市教委。
(三)專家評審與批準
市教委成立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下設學科評議組,負責對區教委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議,學科評議組提出評議意見,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其中,申報市級學科教學帶頭人需進行答辯,答辯時間另行通知。評選委員會對學科評議組推薦人選進行評審,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全體參會委員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為通過。通過名單經市教委網站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五、材料報送要求
各區教委、市教委有關直屬事業單位及中等職業學校請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將推薦名冊及個人申報材料按照以下要求報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
(一)個人材料按每人一袋準備,并在材料袋封面注明編號(編號按申報者所在區、學校類別、申報學科順序編寫,如:東城區中學數學第1號,編號為:東中數1號)、姓名、單位、學科,具體材料包括:
1.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骨干教師申報表(附件2)和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學科教學帶頭人申報表(附件3)一式5份;
2.相關獲獎、最高學歷、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1份(原件由區教委主管部門審核);
3.代表本人業務水平的文章、論文或論著不超過3件(均需原件);
以上材料需按照申報表、證明材料、文章、論文、論著分類編號。
4.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骨干教師人選推薦名冊(附件4)和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學科教學帶頭人人選推薦名冊(附件5)、(附件4、5,同時通過信息系統報送電子版);
5.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骨干教師推薦人選民主測評結果表(附件6)和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學科教學帶頭人推薦人選民主測評結果表(附件7)。
(二)區教委公示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區教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評選推薦的組織工作。評選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確保評選質量。在遴選推薦工作中要嚴把師德關。
(二)各區在學科教學帶頭人和骨干教師評選工作中要注重向一線教師、一線青年教師、農村教師、特殊教育教師、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傾斜。
(三)各區推薦的人選要兼顧各類學校的比例(參考各學段專任教師結構比例和專業特點等因素)以及各學科之間的均衡。
(四)評選范圍內的他辦校(園)按照屬地的原則進行推薦。
市教委聯系人:陳靜 聯系電話:66074788
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聯系人:李榮 聯系電話:82089757
電子信箱:rsglfw@bjedu.cn
地址: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東城區鼓樓外大街56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3年10月20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